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介绍,日前,证监会已完成对第二批共19宗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审理工作,上述案件现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4宗短线交易案件中,违法进行短线交易的当事人包括两家法人和两名自然人。至此,41宗移送审理的违法减持、短线交易类案件已全部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邓舸说,为确保依法审理、公平公正,证监会对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类案件严格执行统一的裁量尺度。违法行为的认定方面,对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过程中涉及的信息披露、限制期内转让股份两个违法行为均予以认定和合并处罚。法人股东违法行为的责任认定方面,对法人和责任人实行双罚制。裁量幅度上,对在限制期内违规减持股票的违法主体,按照“违法买卖超比例越多、买卖金额越大,处罚越重”的量罚原则,根据违法减持比例,采取有梯次递增的量罚尺度,并明确了限期改正的要求。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及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6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经查,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通过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杭州米云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证券委托交易、清算、查询等证券交易服务,且按照证券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
日前,证监会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只股票价格5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上述操纵案件中,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其余3案均是通过短线操纵方式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