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北京市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全国首例通过“滴滴打车”软件进行刷单套现案件的嫌疑人常某。
常某的丈夫唐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其在运营拉客过程中得知可通过领取滴滴打车优惠券方式刷单赚钱。常某得知后花钱向他人购买了刷单软件并学习刷单技术。随后,常某在滴滴打车平台上注册司机账户领取平台发放的打车优惠券,然后通过虚构打车交易事实,再将领取的优惠券向其注册的司机账户支付,最后提现完成套现过程。常某供述,其在短短几个月内就通过刷单非法获利3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对于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化犯罪行为,全国范围内入罪先例并不多。本案是全国首例以诈骗罪对刷单行为人进行入罪定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