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宣布,在前期山东、广东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北京等9省(市)推广试点。央行表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有助于解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抵押品相对不足的问题,引导其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
值得注意的是,自经济出现下行,央行不断扩大信贷政策规模以来,每次新政策的出台,都会冠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这样的口号。然而,经过这么长时间,社会融资成本到底降下来没有恐怕要打个问号。从现实情况来看,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仍然困扰着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
那么,具体到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此举是否就能带来融资成本的降低呢?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会不会有效化解呢?
事实上,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在于信贷资金的规模和数量,而在于信贷资金的结构和投向是否合理。在这些方面的矛盾没有解决好的情况下,再次通过新的方式给市场注水,不仅不会有利于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矛盾的解决,反而会加剧企业的困难。殊不知,对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来说,他们并没有能够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没有相应的信贷资产,又何谈信贷资产质押呢?没有信贷资产质押,又何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呢?
实际上,要解决小微企业的信贷问题,还是要政府多承担责任、银行多建立普惠金融。一方面,加大政府主导下的小微企业担保基金建立,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信贷担保抵押条件,从而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另一方面,银行要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从信贷产品的开发、服务水平的提升、办事效率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帮助小微企业解决信贷问题,化解融资矛盾。一旦小微企业能够走出困境并得以顺利发展,有可能成为银行的优质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