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平台=开无敌?滴滴的“风险资金”是笔什么钱?

2015年10月16日 16:36    来源: 新华网     黄博阳

   一个诡异的规律:P2P、O2O、C2B、C2C……不知从何时开始,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互联网企业在向资方业界详解业务时,往往满嘴都是P、O、C等大写字母,“高洋上”之气满布全场……

   等到出了质量问题或者法律风险时,广告也不念了,英文也不提了,就剩下“2”了。

   近期一则专车司机撞人新闻引起热议。整个事件简要叙述为:一位滴滴专车司机工作期间撞了电动自行车,对方受伤不轻,并将租车公司、劳务公司、滴滴公司、保险公司、司机一齐上告。劳务、租车公司说人和车都是送到滴滴那去的,后者应担责。

   面对三方所指,滴滴搬出了近年来互联网企业最强大的免责武器——我们只是平台。在本菜鸟看来,这句话好像开了“无敌”。

   按照滴滴方面的说法,其仅为一个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平台,撮合两方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菜鸟查阅滴滴法律责任条款时,确实查到有这么一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由于使用滴滴打车上的信息或由滴滴打车软件链接的信息,对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任何的损失或损害,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套用到此案中就是:人是劳务的,车有交强险,二者都不是滴滴的,所以不用陪。

   这篇在注册时右下角一小行位置点开才能看到的数千字条文,是目前滴滴方面所出具的主要法律解释。但在这起“专车”责任归属案件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滴滴收取的风险资金。

   这是笔什么钱?如果滴滴在整个“车+人”的环节中只扮演“2”的角色,这笔钱算是信息服务费用么?从这笔资金“用于交通肇事或者交通意外发生后的理赔”的用途描述来看,明显不是;这是保险么?从劳务公司方的表述可以得知,这个资金池是由滴滴公司掌握,并无第三方托管,也不是。

   按照“每一单就收取1元”的说法计算,自今年年初时起,滴滴专车、快车的日订单量早已突破百万,峰值可近千万。由此说来,此资金池规模或许不是小数。

   但也另一种可能:有的私家车司机可能并没有缴纳。所以尽管订单量超大,这笔资金也不至于“日进斗金”。但无论如何,本菜鸟都很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滴滴会将其“用于交通肇事或者交通意外发生后的理赔”?

   单单一笔“小”钱,就细思恐极。

   当前,以“平台”为名行事在互联网金融、在线餐饮、各类O2O服务中屡见不鲜,网约专车服务更是身兼P2P、O2O、B2C等多重特征的新模式。平台理论上只做信息交流的事,实际上却占有了用户信息这样最有价值的数据,甚至不惜各种“烧钱大战”。但一出事故就站稳平台姿态,摘清自己,一改往日的高调。

   随着专车新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来若落地实行“专车”将归入出租车监管范围,到时候,这个“无敌”还开得起来么?

   顺便一提,近日滴滴有个新业务“X计划”弄出不少玄虚,APP页面上已特意留出位置,还搞了个倒计时准备几天后推出。

   本菜鸟真希望这业务能是个“滴滴保险”,而不是“三蹦子”。(文/黄博阳)


(责任编辑: 关婧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