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对注册制条件下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式的宣传,不仅往往失之于言过其实,而且有一些似乎还不无一点迹近恫吓。这显然并不是正确的投资者教育方式,也是不利于在维护市场稳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大局的。
无可否认,在注册制不再对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的条件下,新股发行申报材料只要信息披露的要求,其上市前景和投资价值,就得由市场自行进行判断了。这对于投资者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在这种考验面前,散户群体中的大多数跟相对成熟的机构投资者相比,差距不仅在于资金方面的实力,更主要的是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和投资决断的理性。但正如任何的事情无不具有相对性一样,散户和机构在投资理性方面的差异也不是绝对的。尽管从以往的情形来看,散户投资者往往“成亦跟风,败亦跟风”,但根本性的严重问题显然不在于“跟”而在于“风”。为什么中国的资本市场总是那么热衷于投机炒作之风呢?将投机炒作完全归咎于散户的投机性无疑是不公正的。中国股市的根本性弊端并不在于散户太多和散户有着太多的投机性,而是股票发行和交易机制的不公平。市场的天平总是向大股东大机构大资金倾斜,而中小投资者要想公平分享一点改革开放政策和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红利则无不是千难万难而在所不能。那么,他们除了跟随作为利益中人的机构去做一点投机炒作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可稍稍满足一下自己分享一杯之羹的利益欲望呢?更何况,他们仅此一点的可怜要求也往往被惯于运动散户的大股东大机构大资金所利用。也就是说,通常所谓的投机炒作,其始作俑者与其说是散户,说到底,还不如说是大股东大机构大资金。没有他们的兴风作浪,也就没有散户们不无艰辛更不无风险的明知风波险,偏向浪里行。就此而言,大股东散户化和机构散户化所给市场造成的危害不仅比散户大,而且,大得更多。注册制改革所要做的头等大事,不是消灭散户,而是在防范大股东的圈钱套现倾向同时,更切实有效地教育和改造机构,改变他们的散户化倾向,非此不足以改变或改善目前的这种滋生和助长投机炒作之风的土壤条件。如果注册制在逐渐通过市场化发行不断压缩隐藏在发行和上市交易差价中的投机炒作空间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和中介行为机构行为的自律,切实提高监管转型水平尤其是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性,那么,又何愁散户投资者不能跟得上注册制的步伐,更好更快地和机构投资者一起不断地健康成长和成熟起来呢?
投资理念的转变并不意味着任何形式的急变剧变骤变,而是一个渐进的变化过程。注册制的实施只是为投资理念的理性化创造和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条件,并不是投资理念转变的必然条件或绝对因素。在某种意义上,为注册制的实施设定为期两年的过渡期,也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包括散户在内的广大投资者更好地认识和适应注册制条件下的市场变化及其对投资行为的相应要求,从而找到更为适应市场和切合自身条件的投资方式和方法,而并不意味着“一刀切”,也不可能“一刀切”,不存在“一刀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论机构还是散户,投什么不投什么,以及怎么投怎么收,不仅都有个因人而异的问题,而且,更多的时候需要因时而异。非注册制如此,注册制更其如此。这里面,根本就没有千篇一律的刻舟求剑。即使是在目前注册制正式实施已经很多年的那些国家和地区,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式的何为适宜与何为有效,也并没有所谓的一定之规,而无不是由投资者和投资机构自行选择,自行决定的,不要说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加以衡量,更说不上市场需要不需要或会不会令投机行为从此而绝迹。相反,由于注册制将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权逐渐完全而充分地交给了市场,交给了投资者,不仅市场的发展前景将无可限量,而且,在投资者由于得到更大的投资自由而有可能更多更充分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红利投资机会的同时,对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将是一个更为坚实有效的有力支持。
我们说,注册制不可貌相,说的正是此注册制是我们自己的注册制,而不是什么别人家的注册制或别的什么的注册制。这跟“白马非马”,说的也许不是一回事,却不能说不是同一个道理。财经人士 黄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