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成长: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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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 送 出 日期 :2016 年 11 月 02 日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中欧 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 (LOF) (场内简称:中欧成长 )
基金主代码 1660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01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 《 中 欧 行 业 成 长 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 《中欧 行业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10 月2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6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
(LOF )A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
(LOF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06 001886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 : 人
民币元 )
1.1327 1.1345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元 )
229,138,734.97 1,227,543.14
本 次 下 属分级 基 金 分红方 案 ( 单位:
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1.140 1.140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记在注册登记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
基金份额, 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 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及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相 关 规 定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可 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2 ) 基 金 收益 分 配 后 基金 份 额 净 值不 能 低 于 面 值 , 即 基 金收 益 分 配 基准 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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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
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与 分 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7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1 月8 日(场内)
2016 年 11 月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1 月10 日(场内)
2016 年 11 月9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即场内) 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只能是现金分红。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 (即场外) 的基金份
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选择红利再投资
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6 年11 月7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自 2016 年11 月9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 “ 现 金红 利 发 放 日” 是 指 选 择现 金 红 利 方式 的 投 资 者的 现 金 红 利款 划 入 所 在
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 . 其 他 需要 提 示 的 事项
(1)本基金将于 2016 年 11 月 02 日上午 9:30 至 10:30 期间停牌 1 小时。
(2) 权益分派期间 (2016 年 11 月3 日至2016 年11 月7 日) 暂停本基金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
(3 ) 本 基 金 分 红 并 不 改 变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也 不 会 因 此 降 低 基 金 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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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
风险。
(4 ) 权 益 登 记 日 当 天 申 请 申 购 或 转 入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买
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
(5)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 , 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02 日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