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7日电 “今年是强监管的一年,也是监管问责的一年,”银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在7日的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说道,防范风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责任,也是银行监管者的首要使命。
银监会表示,将动员全国金融机构,集中整治市场乱象,查找问题,目前银监会梳理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十方面的问题,此外当日公布了一份包含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的名单,其中恒丰、民生、招商等17家银行业机构赫然在列。
一日内17家银行业机构遭惩处
2015年,银监会曾对监管处罚工作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同时修订了《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简称“处罚办法”),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调整,形成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机制。那么,自监管处罚机制改革以来,银监会发挥监管威慑力,持续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的效果如何?
据银监会法规部主任刘福寿7日透露的处罚情况,2017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刘福寿还公布了银监会的一份包含25件行政处罚决定名单,其中恒丰、民生、招商等赫然在列。
据悉,仅2017年3月29日一日,银监会机关就针对票据违规操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本次处罚共惩处了17家银行业机构,包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以及作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对手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同时,对8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含2名机构高管。
至于在处罚的同时,如何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以及执法的公平性时,他表示,处罚办法给予当事人充分救济的权力,通过完善制衡的机制保障审理的公平、公正,并同处罚委员会办公室正在研究裁量权的统一标准。
目前,又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立案,正处于行政处罚调查审理程序中。刘福寿指出,下一步,银监会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对于屡查屡犯的机构,从严从重处罚,督促银行业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框架,切实履行好风险防控第一责任。
建立市场禁入黑名单
近期,一些跨市场、行业、地区的交叉性金融风险收到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协调监管的必要性突出。
杨家才表示,银监会将加强与一行两会、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将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证券监管政策、保险监管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之间达到最优协同,增强监管的协同效益,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使监管的取向、导向和工作方向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一致。
他在会上表示,银监会将对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行为,以及不当展业、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的“四不当”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杨家才同时指出,目前银监会梳理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十方面的问题,要求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对照“问题菜单”自查自纠,实现组织机构人员、业务、产品的全覆盖,对有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重点查处。
他还特别强调,银监会将通过“双线问责”强化高管责任。坚持“一案三问”,发生案件的,坚决问责经办人、相关人和负责人;贯彻“一险三问”,造成风险的,严格惩处业务发起人、业务审批人和机构负责人。同时,坚持“上追两级”,推行“双线问责”,情节严重的,坚决顶格处罚。
此外,银监会还建立了银行禁入人员的“黑名单”,以及做较轻处理的“灰名单”。包括严重违规违纪、被机构开除的责任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防止高管带病流动、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