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深圳保监局今日公布的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劳务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深圳保监局表示,华安财险深圳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罚款40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黄法财和朱博时任华安财险深圳分公司营销管理部经理,万绍平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杜永宁时任该公司营销总监,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深圳保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黄法财、朱博时、万绍平和杜永宁均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4万元、1万元、7万元和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