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威汽车新增终本案件,执行标的未履行金额381.86万元
2021年08月26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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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邓如菲 8月26日,企查查显示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威汽车”)新增终本案件,被执行人为卡威汽车,案号为(2021)苏1181执1753号,执行法院为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1年4月1日,终本日期为2021年8月24日,执行标的及未履行金额为381.86万元。
卡威汽车成立于2002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孟明华,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自卸车、专用客厢车、轻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乘用车整车、底盘等。该公司由丹阳市华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持股5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且孟明华持有丹阳市华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60%的股份。
卡威汽车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98起,其中73.74%为被告,4.04%为原告,24.24%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78条,被执行总金额超7.69亿元;有被限制高消费记录59条。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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