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BA同学会泄密内幕消息 涉事人员内幕交易被罚
日前,关于美的集团7亿收购案引发的内幕交易案刚刚告一段落,又来了一起因至正股份转让实际控制权而引发的内幕交易。而这次内幕消息的走漏,还要源于一场同学会的饭局。
经查明,山西证监局决定没收涉案人员孔社魁3个月间的违法所得518.23万元,并处以1554.68万元的三倍罚款。
内幕消息的形成
追溯至最初,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至正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侯某良考虑到公司业绩不佳,且和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至正股份的控股股东,下称“至正集团”)股票质押压力较大,其开始筹划转让至正股份的实际控制权。
于是,在2019年6月,至正股份的实控人侯某良开始和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中际”)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修商谈,商谈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向山东中际转让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等事宜。
2019年10月,至正股份的侯某良开始和另一家商谈转让事宜。其通过北京达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达麟投资”)的介绍,结识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党某宝。
随后有一次,在达麟投资专职法律顾问贾某雷在场的情况下,侯、党双方就转让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口头达成合作意向。且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2人又多次见面商谈了转让至正股份的实际控制权等事宜。
不过,同一时期,侯某良还和第三家——也就是深圳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正信同创”)进行洽淡。2020年1月春节前夕,侯某良与正信同创的王某清在上海见面,商谈转让事宜。后来,又在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期间,侯、王2人在深圳会面,继续商谈向正信同创转让一事。
最终,2020年3月12日,至正股份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至正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转让“至正股份”,可能导致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同一天,至正股份还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转让公司股份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称至正股份的控股股东至正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侯某良拟筹划向正信同创转让“至正股份”21615149股(持股占比29%),可能导致至正股份控制权发生变更。
内幕消息的走漏
作为此次至正股份转让事宜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宝丰能源实控人党某宝走漏了此次的内幕消息。
本次的内幕交易人员孔社魁在2013年就读北大后EMBA培训班时,结识了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党某宝。
2020年1月27日,党某宝邀请孔社魁等人在海南三亚亚龙湾美高梅酒店聚餐。聚餐后的五日内,党某宝还邀请孔社魁在三亚丽思卡尔顿酒店单独喝茶聊天,并告知孔社魁其与至正股份实控人侯某良正在商议收购至正股份等事宜。
后经党某宝介绍,同是内幕消息知情人的贾某雷于2020年2月26日与孔社魁取得联系。2020年3月2日至3月5日间,贾某雷电话告知孔社魁,党某宝和侯某良已经谈好收购等事宜
借儿子账户开始内幕交易
在知悉至正股份转让的内幕消息后,2020年3月9日至3月11日,孔社魁要求孔某荣、聂某方、宋某霞、石某杰等四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子孔某昭的银行账户转入2600万元,用于买入“至正股份”。
2020年3月7日至3月8日,孔社魁要求儿子孔某昭使用自己的证券账户执行买入“至正股份”的操作。
2020年3月9日至3月11日,孔某昭按照父亲的要求,累计买入“至正股份”111.02万股,成交金额2062.94万元。
据统计,2020年3月16日至6月15日,孔某昭证券账户累计卖出了其持有的“至正股份”111.02万股,成交金额2584.51万元。经计算,孔某昭证券账户卖出111.02万股“至正股份”实际获利518.23万元。
经查明,2017年10月10日和2019年9月5日,孔社魁分别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自开户至2020年3月9日之前,均未交易过“至正股份”。
在已经开立两个证券账户的情况下,孔社魁未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而是通过儿子孔某昭的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至正股份”,且交易资金量显著高于历史投入规模
虽然,当事人孔社魁在申辩过程中提出了多条申辩意见,且认为侯某良拟转让至正股份控制权这一信息是利空信息,但山西监管局并未采纳孔社魁的申辩意见。
最终,根据孔社魁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没收孔社魁违法所得518.23万元,并对孔社魁处以1554.68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