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不超140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 中国核电(601985.SH)昨晚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核电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4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福建漳州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江苏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33元/股。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80,672,268股。其中,中核集团拟认购金额为20亿元,认购数量为240,096,038股;社保基金会拟认购金额为120亿元,认购数量为1,440,576,230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核集团及社保基金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前,中核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社保基金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保基金会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社保基金会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核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中国核电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黄艺彬、李婉璐。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