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不超95亿元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中金公司建功

2025-01-21 10: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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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不超95亿元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中金公司建功

2025年01月21日 10:5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 保利发展(600048SH)近日披露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保利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保利发展2024年11月28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95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保利发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上海保利海上瑧悦、北京保利颐璟和煦等16个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存在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公司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为包括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保利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保利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中包含保利集团,保利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保利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1,970,443,418股,保利南方集团持有公司4,511,874,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保利集团持有保利南方集团100%股权,并直接持有公司363,067,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合计持有公司40.72%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保利南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保利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保利发展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马丰明、刘昀。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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