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讯 博菲电气(001255.SZ)昨晚披露《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00.00万元,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年产7万吨电机绝缘材料项目。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实际控制人陆云峰、凌莉夫妇合计控制公司67.13%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因本次发行融资规模较小,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陆云峰、凌莉夫妇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原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00万元(含)。基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度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博菲电气于2022年9月30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余东旭、戚淑亮。
博菲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博菲电气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33134.83万元,拟分别用于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博菲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6405.17万元,其中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3380.00万元。
据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1500万元至22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80%至54.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盈利800万元至12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8.43%至72.29%。
据公司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亿元,同比减少1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9.02万元,同比减少52.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86.96万元,同比减少53.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5.69万元,同比增长197.37%。
据公司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亿元,同比减少7.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0.27万元,同比减少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68.38万元,同比减少8.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5.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