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合捷终止创业板IPO 原拟募资7.12亿元

2025-03-10 11: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毅合捷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毅合捷主要产品为涡轮增压器及机芯,主要面向境外汽车后市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劲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朗投资”)直接持有毅合捷73.42%的股份,为毅合捷的控股股东。刘全直接持有毅合捷5.24%的股份,并通过劲朗投资控制毅合捷73.42%的股份,通过无锡锝尔盟德企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毅合捷7.60%的股份,合计控制毅合捷86.26%的股份,为毅合捷的实际控制人。 

  毅合捷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93.4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00%,且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毅合捷原拟募集资金71,185.74万元,分别用于增压器及核心部件扩产项目、氢燃料电池BOP系统零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毅合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宁斌、杨虎。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马欣)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5股市 > 股市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毅合捷终止创业板IPO 原拟募资7.12亿元

2025年03月10日 11:0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毅合捷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毅合捷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毅合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毅合捷主要产品为涡轮增压器及机芯,主要面向境外汽车后市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劲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朗投资”)直接持有毅合捷73.42%的股份,为毅合捷的控股股东。刘全直接持有毅合捷5.24%的股份,并通过劲朗投资控制毅合捷73.42%的股份,通过无锡锝尔盟德企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毅合捷7.60%的股份,合计控制毅合捷86.26%的股份,为毅合捷的实际控制人。 

  毅合捷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93.4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00%,且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毅合捷原拟募集资金71,185.74万元,分别用于增压器及核心部件扩产项目、氢燃料电池BOP系统零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毅合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宁斌、杨虎。 

  

(责任编辑:马欣)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鍏充簬缁忔祹鏃ユ姤绀� 锛� 鍏充簬涓浗缁忔祹缃� 锛� 缃戠珯澶т簨璁� 锛� 缃戠珯璇氳仒 锛� 鐗堟潈澹版槑 锛� 浜掕仈缃戣鍚妭鐩湇鍔¤嚜寰嬪叕绾� 锛� 骞垮憡鏈嶅姟 锛� 鍙嬫儏閾炬帴 锛� 绾犻敊閭
缁忔祹鏃ユ姤鎶ヤ笟闆嗗洟娉曞緥椤鹃棶锛�鍖椾含甯傞懌璇哄緥甯堜簨鍔℃墍    涓浗缁忔祹缃戞硶寰嬮【闂細鍖椾含鍒氬钩寰嬪笀浜嬪姟鎵€
涓浗缁忔祹缃� 鐗堟潈鎵€鏈�  浜掕仈缃戞柊闂讳俊鎭湇鍔¤鍙瘉(10120170008)   缃戠粶浼犳挱瑙嗗惉鑺傜洰璁稿彲璇�(0107190)  浜琁CP澶�18036557鍙�

浜叕缃戝畨澶� 11010202009785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