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不超25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建投建功

2025-03-23 17: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近日发布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深桑达A于2025年3月21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深桑达A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深桑达A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深桑达A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3月20日,深桑达A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一期项目、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41,387,770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目前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中国电子直接持有公司17.51%的股份,并通过中电信息、中电金投、中电进出口、中国瑞达间接控制公司29.7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7.23%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电子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深桑达A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多、孙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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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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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不超25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建投建功

2025年03月23日 17: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近日发布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深桑达A于2025年3月21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深桑达A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深桑达A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深桑达A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3月20日,深桑达A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一期项目、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41,387,770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目前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中国电子直接持有公司17.51%的股份,并通过中电信息、中电金投、中电进出口、中国瑞达间接控制公司29.7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7.23%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电子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深桑达A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多、孙明轩。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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