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分组表决通过,重庆金科进入冲刺阶段

2025-04-01 09:38 来源:中国网财经

  3月31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进展公告。公告显示,《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出资人组、有财产担保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债权人同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9.80%、99.78%、97.62%、100%及78.74%,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同时,根据公告,由于重庆金科的普通债权组主要为金融机构债权人,部分债权人正在履行内部程序,待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投票表决。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将与普通债权组债权人进行协商,将《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10日18时止;另外,重庆金科的《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已获表决通过,也就是说三峡银行、西藏信托、浙金信托等7名债权人代表将组成重庆金科债权人委员会,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监督权利。

  梳理过往重整案例,上市公司重整成功率高达100%,尚无在法院裁定受理之后因重整失败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

  多方支持,重整平稳推进 

  据了解,在金科重整近三年的历程中,重庆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金科重整相关工作,成立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并建立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全面统筹协调金科司法重整、战投引进、保交楼、债权人沟通等一揽子风险化解工作。同时,在金科重整过程中,住建部、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充分的关心和指导。

  引战方面,金科股份已引入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基金三家产业投资人,形成了“优质资本+央企AMC+地方国企”的强强联合;同时,完成与20余家财务投资人的满额签约,合计投资26.28亿元。作为牵头产投方,上海品器联合体还承诺提供不少于7.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在全部重整投资人中,国有背景的投资金额占比37%。

  据悉,为保障重整成功,增强债权人信心,管理人在投资人遴选程序中均要求意向产业投资人提交了资金实力证明,并且在重整投资协议谈判过程中,提出了远高于其他同类型案例的履约保障金支付比例(其中第一期履约保证金比例为30%,第二期履约保证金比例为21%),产业投资人都体现了极大投资诚意,均接受上述保证金支付条款。截至目前,所有重整投资人均已全部足额缴纳的第一期履约保证金,其中部分投资人超比例缴款。

  品器资管CEO李根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由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组成的产业投资人组合,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保障金科股份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充实金科地产集团资金实力,改善流动性,支持保障经营稳定,顺应房地产发展新趋势,积极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造“好房子”的转型号召,全面改善提升盈利能力;二是梳理中国长城资产在重庆区域的存量项目,寻求代建代管合作机会,共同探索房地产新形势下“不良资产+”的风险化解方案;三是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作,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金融市场与资本运作、产业协同与创新发展等方式,实现与新金科的业务协同。

  据金科股份官微消息,日前,金科产业投资人与公司管理层召开了企业经营管理座谈会,就新金科经营管理变革思路及实施路径进行了充分讨论,围绕新金科定位与业务布局,对2025年经营目标、各业务板块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系统谋划。这也进一步表明产业投资人对金科重整投资的真诚态度,以及对新金科发展的切实支持。

  重整成功,共赢的选择 

  司法重整,作为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司法程序,是最大化保障各方利益的最佳途径之一。

  对企业而言,重整是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途径。如果金科股份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引入增量资金重构业务发展基础,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企业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也能更好保障购房者权益,必然会产生多重正向效果。

  此外,从行业角度来看,作为A股首家被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司法重整的全国化上市房地产公司,金科股份的重整对观察行业情况及同类企业风险化解路径均具有参考意义。这也就意味着,金科的重整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更关系到整个市场的信心。当前房地产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调整阶段,整个行业都在等待一个风险化解的示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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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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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分组表决通过,重庆金科进入冲刺阶段

2025年04月01日 09:38    来源: 中国网财经    

  3月31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进展公告。公告显示,《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出资人组、有财产担保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债权人同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9.80%、99.78%、97.62%、100%及78.74%,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同时,根据公告,由于重庆金科的普通债权组主要为金融机构债权人,部分债权人正在履行内部程序,待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方可投票表决。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将与普通债权组债权人进行协商,将《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10日18时止;另外,重庆金科的《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已获表决通过,也就是说三峡银行、西藏信托、浙金信托等7名债权人代表将组成重庆金科债权人委员会,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监督权利。

  梳理过往重整案例,上市公司重整成功率高达100%,尚无在法院裁定受理之后因重整失败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

  多方支持,重整平稳推进 

  据了解,在金科重整近三年的历程中,重庆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金科重整相关工作,成立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并建立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全面统筹协调金科司法重整、战投引进、保交楼、债权人沟通等一揽子风险化解工作。同时,在金科重整过程中,住建部、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充分的关心和指导。

  引战方面,金科股份已引入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基金三家产业投资人,形成了“优质资本+央企AMC+地方国企”的强强联合;同时,完成与20余家财务投资人的满额签约,合计投资26.28亿元。作为牵头产投方,上海品器联合体还承诺提供不少于7.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在全部重整投资人中,国有背景的投资金额占比37%。

  据悉,为保障重整成功,增强债权人信心,管理人在投资人遴选程序中均要求意向产业投资人提交了资金实力证明,并且在重整投资协议谈判过程中,提出了远高于其他同类型案例的履约保障金支付比例(其中第一期履约保证金比例为30%,第二期履约保证金比例为21%),产业投资人都体现了极大投资诚意,均接受上述保证金支付条款。截至目前,所有重整投资人均已全部足额缴纳的第一期履约保证金,其中部分投资人超比例缴款。

  品器资管CEO李根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由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组成的产业投资人组合,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保障金科股份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充实金科地产集团资金实力,改善流动性,支持保障经营稳定,顺应房地产发展新趋势,积极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造“好房子”的转型号召,全面改善提升盈利能力;二是梳理中国长城资产在重庆区域的存量项目,寻求代建代管合作机会,共同探索房地产新形势下“不良资产+”的风险化解方案;三是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作,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金融市场与资本运作、产业协同与创新发展等方式,实现与新金科的业务协同。

  据金科股份官微消息,日前,金科产业投资人与公司管理层召开了企业经营管理座谈会,就新金科经营管理变革思路及实施路径进行了充分讨论,围绕新金科定位与业务布局,对2025年经营目标、各业务板块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系统谋划。这也进一步表明产业投资人对金科重整投资的真诚态度,以及对新金科发展的切实支持。

  重整成功,共赢的选择 

  司法重整,作为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司法程序,是最大化保障各方利益的最佳途径之一。

  对企业而言,重整是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途径。如果金科股份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引入增量资金重构业务发展基础,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企业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也能更好保障购房者权益,必然会产生多重正向效果。

  此外,从行业角度来看,作为A股首家被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司法重整的全国化上市房地产公司,金科股份的重整对观察行业情况及同类企业风险化解路径均具有参考意义。这也就意味着,金科的重整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更关系到整个市场的信心。当前房地产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调整阶段,整个行业都在等待一个风险化解的示范案例。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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