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12月17日披露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经纪人未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展业;二是异常交易管理不到位,部分异常交易监控预警未留存核查记录;三是未按要求对客户进行回访。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