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5日讯 中微公司(688012.SH)今日复牌。中微公司1月1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显示,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杭州众芯硅、宁容海川、临安众芯硅、临安众硅、杭州芯匠、杭州众诚芯等41名交易对方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众硅”)64.69%股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并在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216.7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为准的数量为上限。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截至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中微公司公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向下游集成电路、LED外延片、先进封装、MEMS等半导体产品的制造公司销售刻蚀设备、薄膜设备和MOCVD设备、提供配件及服务。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学机械平坦化抛光(CMP)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湿法工艺核心设备,并为客户提供CMP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少数掌握12英寸高端CMP设备核心技术并实现量产的企业。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成为具备“刻蚀+薄膜沉积+量检测+湿法”四大前道核心工艺能力的厂商,成功实现从“干法”向“干法+湿法”整体解决方案的关键跨越。这一整合不仅填补了上市公司在湿法设备领域的空白,更显著提升了公司在先进制程中为客户提供系统级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面对先进晶圆厂和先进存储厂对工艺协同性、产线稳定性与整体效率日益严苛的要求,上市公司可为客户提供高度协同的成套设备解决方案,大幅缩短工艺调试和验证周期,从而增强客户黏性,加速上市公司在主流产线的规模化渗透。
截至预案签署日,GU HAIYANG通过杭州众芯硅持有标的公司20.38%表决权,通过杭州众芯硅担任GP的临安众芯硅持有标的公司3.20%表决权,通过杭州众芯硅担任GP的临安众硅持有标的公司2.50%表决权,通过其担任GP的杭州众诚芯持有标的公司0.86%表决权,合计控制标的公司26.94%表决权。GU HAIYANG控制公司表决权未达30%,但除第二大股东中微临港持有标的公司12.04%股权外,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较为分散;此外,GU HAIYANG通过其控制的主体能够决定标的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因此杭州众芯硅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GU HAIYANG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至11月,标的公司杭州众硅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0,836.33万元、5,287.17万元、12,843.9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048.88万元、-16,150.37万元、-12,378.85万元。

中微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53,486,224股,发行价格为29.0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5,163.5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70.28万元。
中微公司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多44570.28万元。中微公司2019年7月3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资100,000.00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升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中微公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吴志君、姜诚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任联席主承销商。中微公司IPO发行费用总额为10,593.26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8,782.84万元。
此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3日出具证监许可[2021]645号文《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80,229,33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截至2021年6月22日止,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229,335股的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2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合计人民币820,665.8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8,206.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计人民币812,459.21万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64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816.2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6月22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638号验资报告。
经计算,中微公司IPO及定增合计募资975829.41万元。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