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豪鹏科技(001283.SZ)昨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994.31万股的30%,即不超过2,998.29万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储能电池建设项目、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直接持有公司1,732.99万股股份,通过其个人100%持股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86.01万股股份,潘党育先生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20.20%。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变更为12,992.59万股,潘党育先生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变更为15.54%。本次发行方案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含发行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5%,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8,4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561,5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SZAA5B0159号)验资报告。
豪鹏科技2022年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2.19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韩志广、高志新。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336.16万元。公司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募资分别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首次发行的公司的发行费用合计10,043.84万元,其中安信证券获得承销保荐费7,500.00万元。
豪鹏科技2022年IPO及2023年发行可转债共计募资21.44亿元。
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9亿元,同比增长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4.51万元,同比增长5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10.88万元,同比增长86.23%。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1亿元,同比增长1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同比增长12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2亿元,同比增长164.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亿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