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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拟定增募不超18.4亿元 2024年发7.1亿可转债

2026-04-07 15: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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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拟定增募不超18.4亿元 2024年发7.1亿可转债

2026年04月07日 15: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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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 豫光金铅(600531.SH)近日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3,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先进稀贵金属材料智造项目、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废水资源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核准注册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豫光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除豫光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豫光集团拟采用现金方式以不低于2亿元(含本数)的金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认购股票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0%(含本数)。豫光集团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将根据本次发行前公司股票数量及豫光集团的持股比例,结合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其余股票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豫光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且认购股票总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数的30%(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62,778,809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豫光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截至2025年末,豫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6.69%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包含豫光集团,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豫光集团持有公司322,799,7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按照本次发行规模及豫光集团认购金额测算,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豫光集团的控股比例将保持在25%以上,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5年8月13日晚间,豫光集团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豫光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25年8月15日晚间,豫光集团发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与豫光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7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7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71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77,575.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322,4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3号)。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