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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拟发不超3.75亿元可转债 近5年收4项监管措施

2026-04-10 14: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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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拟发不超3.75亿元可转债 近5年收4项监管措施

2026年04月10日 14: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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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10日讯 皖仪科技(688600.SH)昨晚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7,500.00万元(含3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2000台(套)高端质谱仪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500.00万元(含37,5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皖仪科技同日发布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最近五年内,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1份警示函、1份监管关注函,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1份口头警示、1份监管警示。

皖仪科技于20207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15.50/股,发行新股数量为3,334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建、成鑫。

皖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1,677.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皖仪科技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多20271.63万元。皖仪科技于202062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原拟募资25,558.61万元,用于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皖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5,846.7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4,136.54万元。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2,583.85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66.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