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股市 > 股指期货 > 基础知识 > 正文
 
及时查询结算结果防范默示确认风险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8月23日 20:39
    小李刚刚参与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不久,参加中期协和中金所组织的股指期货全国巡回报告会后,了解到投资者需要认真学习股指期货相关法规以防范法律风险。

    小李在网上搜索有关期货的相关法规,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认真阅读后发现第二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未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将交易或者持仓头寸的结算结果通知客户、造成客户损失的,由期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心想:进行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保证金不足时侯,有的时侯会接到期货公司电话通知保证金不足,有的时侯没接到电话通知就被强行平仓了,这是不是属于“未按约定方式通知客户”啊?于是小李拨通了期货公司的咨询电话。

    “为什么当我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保证金不足时,有的时侯会接到期货公司打电话通知,而有的时侯没接到电话通知就给我强行平仓了呢?”小李疑惑地问。

    “按法规规定,期货公司只有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得到客户确认后,才可以强行平仓,电话通知客户是通知方式的一种,有的时侯电话方式无法通知,期货公司就会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工作人员回答道。

    “期货公司怎么会无法以电话方式通知客户呢?”小李不解。

    “比如客户留下的联系电话是手机,手机未开机、欠费停机或不在服务区等情况下就会出现期货公司无法以电话方式通知客户的情况。”

    “那期货公司既没有得到我的口头确认也没有得到我的签字确认,怎么会得到我对通知内容的确认呢?”小李一边摸着头一边说。

    “期货公司会通过默示确认的方法得到您的确认,所谓默示确认,通俗地讲,主要是基于《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的规定,期货公司一般在开户合同里与客户约定期货公司将结算结果发送至指定的系统中去(如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或电子化交易系统),客户有义务及时查询自己的账户情况。如果期货公司按约定完成了通知义务,而投资者进行了相应查询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否定表示,则视为投资者已对期货公司的通知内容进行了确认。如果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相应查询,也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否定表示,没有履行自己的查询义务,同样视为投资者已对期货公司的通知结果进行了确认,这就是默示确认。”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回答。

    “看来投资者应该及时查询自己的账户情况,尤其是注意看当日的结算单,如果在结算单里有期货公司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咱们投资者就要及时地按通知要求处理自己的头寸才行。”小李恍然大悟。

    “另外,如果投资者在查询自己账户权益情况时对期货公司的结算结果有异议,或无法查询到结算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期货公司提出,以便保护投资者自身的利益。”工作人员说。

    风险提示:修订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如果投资者对期货公司的结果有异议,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通知期货司。

    
 
    中国经济网声明:本频道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来源:金融界
数据载入中...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频道精选
 财经业内人士认为:股市下半年纠错性上扬可期
 产业深圳万人团购房活动过火 报名网站数次瘫痪  国际西方媒体妄指中国发动"货币战争" 我回应
 评论天士力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
 科教"神七"发射时间:首选25日晚9时10分左右  娱乐巩俐入新加坡国籍 娱乐公司欲5000万签刘翔
 视频共赢奥运--便宜坊让北京老字号更快更高更强  互动专题:记录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们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数据载入中...
搜索:
商务进行时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