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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5月23日 13:12
    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已获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7]42号文件备案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

    2、本次共发行面值2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 天。

    3、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4、本次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5、本公告仅对发行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长江电力指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融资券” 指期限为365天的“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本期融资券发行” 指期限为365天的“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簿记管理人” 指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将负责承销本期融资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下文确定)。

    “承销团” 指由本期融资券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承销商签订的《2007年-2008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法定节假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发行公告” 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融资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 指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

    “工作日”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本募集说明书” 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主管机关” 指本期融资券发行需获得其核准或向其备案的监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主承销商”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期融资券发行基本情况

    短期融资券名称: 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面值): 人民币25亿元(贰拾伍亿元整)

    短期融资券期限: 365 天

    短期融资券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方式: 由本期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发行价格: 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贴现发行方式,发行价格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发行日期: 2007年5月28日

    簿记建档时间: 2007年5月28日上午8:30 至11:30

    起息日期: 2007年5月29日

    缴款日期: 2007年5月29日

    上市交易日: 2007年5月30日

    兑付日: 2008年5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兑付金额: 按短期融资券面值支付

    兑付办法: 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兑付日前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担保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承销方式: 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人资信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综合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A-1 级,公司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托管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托管方式: 采用记帐方式,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托管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融资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本期融资券发行时间安排

    1、2007年5月22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2、2007年5月28日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上午8:30-11:30 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07年5月28日17:00 前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商传真《2007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4、2007年5月29日12:00 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款划至指定缴款账户。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5、2007年5月29日前,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融资券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到帐确认书》。

    6、2007年5月30日在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实际的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收益率、发行期限等情况。

    7、2007年5月30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五、发行人概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电力”或“公司”)是经原国家经贸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以《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700号文)批准,由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创立于2002年9月29日。公司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公司拥有葛洲坝电站和三峡工程已投产的6台发电机组,这部分机组的装机容量为697.7万千瓦。公司还持有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控股”)11.238%的股份,权益装机容量22.9万千瓦(含在建装机容量6.4万千瓦,下同)。截至06年底,公司总权益装机容量720.6万千瓦。同时,公司受中国三峡总公司的委托,统一管理三峡工程已建成投产的其他发电机组,公司管理和拥有的总权益装机容量达到1,280.6万千瓦。

    六、发行人偿债能力及保障措施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的偿债能力及保障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诚信经营是保证本次短期融资券偿付的基础

    长江电力自成立以来,在偿还债务本息方面从未有过违约记录,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后,公司仍将秉承一贯的诚信作风,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确保短期融资券本息的按时兑付。

    (二)最高级别的资信评级是社会对公司资信的认可

    2007年1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对长江电力进行了资信评级,鉴于公司优良的经营业绩、稳健的财务指标、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市场信誉,该评级机构给予公司短期信用评级为A-1,长期信用评级为AAA,均为信用评级中最高的信用等级。

    (三) 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充足的现金流是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的根本保证

    长江电力一直遵循稳健的经营策略,注重投资回报,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收购资产的需要及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同时,公司将以良好的内控制度保障资金到期还本付息的安全性。长江电力成立五年来,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持续增长。2006年,公司战略入股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拓展了在非水电能源方面的发展空间。2007年,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的拓展,继续收购三峡发电机组,同时还将积极寻找投资

    收购成熟优质发电资产的机会,提高公司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经预测,公司2007年的盈利水平将稳步增长,经营现金净流量十分充足,稳健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从根本上保证了偿付短期融资券的资金来源。

    (四) 多元的融资渠道为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提供了有力支持

    作为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公司具备良好的股票融资平台,可以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所需资金。另外,发行包括公司债在内的债券募集资金也是公司另一种可选择的融资途径。

    (五) 强大的融资能力为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迅速,且一直注重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资信情况良好。国内主要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均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多年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主要银行给予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超过400亿元。公司2006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0.39%,由于资产质量良好,负债率低,公司仍有足够的融资空间。综上所述,长江电力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是有充分保障的。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

    法定代表人: 李永安

    联系人: 刘希普杨庆华

    联系电话: 010-58688900

    传真: 010-58688898

    邮政编码: 100032

    2. 主承销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联系人: 李少俊、王海阳

    联系电话: 010-67596900、67596904

    传真: 010-66275840

    邮政编码: 100032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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