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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5月24日 13:3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 110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马之庚

    联系人:叶庆亮、王艳

    电话:010-68787810、68787635

    传真:010-68787614

    邮编:100821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锦文

    联系人:熊心纯、虞唯君、李姗、吕洁

    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3

    邮编:200121

    (二)副主承销商

    1、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马之庚

    联系人:徐春雨

    电话:010-84114291

    传真:010-84111053

    邮编:100011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王顺华

    电话:010-62294668

    传真:010-62294479

    邮编:830002

    (三)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黄凌、杜美娜、张帆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5223

    邮编:100010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马逸伦

    电话:021-68407997

    传真:021-68407987

    邮编:518026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洪淼

    电话:010-66229153

    传真:010-66578972

    邮编:200121

    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军

    联系人:贺家余

    电话:021-68862050-17

    传真:021-50543336

    邮编:410005

    5、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座22层

    法定代表人:范剑

    联系人:李军、赵菲

    电话:010-88092288

    传真:010-88092037

    邮编:400010

    6、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法定代表人:陈裕广

    联系人:崔聚才

    电话:010-84268088-8602

    传真:010-84268000

    邮编:100011

    三、担保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营业场所: 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楼大成广场4门8门

    负责人:罗哲夫

    联系人:辛亮、赵彬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电话:010-66410354

    传真:010-66412314

    邮编:10003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编:100032

    五、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张金才

    联系人:王琪、田富钛

    电话:010-68360123-3901、3701

    传真:0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张晓斌、张志强

    电话:010-85679696-8839、8809

    传真:010-85679228

    邮编: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楼

    负责人:陶修明

    联系人:周代春、杨开广

    电话:010-84085858-175

    传真:010-84085338

    邮编:100007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7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7兵器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4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八、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2007年5月24日起至2007年5月30日止。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7年5月24日。

    十、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5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计息期限:自200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止, 逾期不另计利息。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三、付息首日:2008年至2017年每年的5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集中付息期限: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首日:2017年5月24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十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的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由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募集说明书。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并认可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首日为2008年至2017年每年的5月24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限为上述各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首日为2017年5月24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限为兑付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全 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马之庚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金:253.5991亿元人民币

    发行人成立于1999年7月。发行人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61号)的精神,在原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人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0000010031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截止2006年底,发行人拥有研发、流通和生产企业100多家,并在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近百家海外分支机构。截止2006年底,发行人总资产为1,404.11亿元,负债总额938.08亿元,所有者权益371.32亿元,少数股东权益94.71亿元。2006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9.59亿元,利润总额25.41亿元,净利润17.20亿元。

    截止2006年末,发行人共有十家下属上市公司,包括七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一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我国的军民结合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2000年国家确定了“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使我国的军转民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对于“十一五”期间的军转民发展,各军工企业都明确了发展方向,在转化方式、产品归集、技术转化和企业改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军转民进程的健康发展。

    发行人始终坚持军民结合的方针,积极致力于军工高技术转民用,充分利用军品技术和资源优势,成功培育开发了一批具有军工高技术背景的支柱民品,为国民经济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发行人以自主创新为动力,结合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成功发展了铁路车辆、火车轴及铁路相关产品、矿用汽车、重型汽车等一批重型装备产品,形成了以北方创业、晋西车轴、北方股份为代表的行业龙头企业。发行人利用高科技军工技术转民用,积极致力于推进铁路运输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有力地支持国家大型工程基础建设,在铁路运输和工程机械领域树立了中国兵器的良好形象。

    发行人还拥有大量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在国际国内位居前列的优势民品。硝化棉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人造金刚石亚洲第一,TDI、纤维素、硝基甲苯、石油钻具、民爆器材和防化器材等20多种民品居全国首位。北方奔驰汽车在国内重型汽车领域技术处于领先地位,近两年以40%以上的速度增长,居重车行业首位。

    通过“十五”期间的发展,发行人初步建立起了民品产业发展新架构。发行人控股的上市公司已成为各领域的龙头企业。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及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没有已发行在外的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

    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子公司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6日发行了2007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6亿元,融资期限273天。

    第十三条 筹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将分别用于“垂直挤压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工程项目”、“乙烯扩建工程项目”、“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和“高效太阳电池及组件项目”等四个项目。

    一、垂直挤压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工程项目

    2006年9月1日,发行人以兵器计字[2006]592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投资。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一期规模为年产特种钢厚壁无缝钢管5万吨,二期规模达到年产特种钢厚壁无缝钢管和棒材12.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70,730万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0,000万元。

    二、乙烯扩建工程项目

    2006年9月1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工业[2005]1448号文核准同意乙烯扩建项目。本项目利用国产化技术装备将现有16万吨/年乙烯扩建到46万吨/年,并配套新建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14万吨/年聚丙烯,将6万吨/年苯乙烯装置改造到13万吨/年。本项目总投资451,839万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32,500万元。

    三、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2006年10月29日,发行人以兵器计字[2006]747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投资。本项目新建环氧乙烷、乙二醇及乙醇胺生产装置。达产后生产环氧乙烷20万吨,乙二醇20万吨,乙醇胺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195,900万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58,500万元。

    四、高效太阳电池及组件项目

    2006年11月1日,发行人以兵器计字[2006]748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投资。本项目引进年30MW和40MW太阳电池片生产线及相应的封装生产线各一条,总计新增70MW太阳电池片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9,000万元。

    第十四条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17日成立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建设银行股票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939。

    建设银行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51,662.42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8,153.68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44,915.66亿元。

    截止2005年末,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总资产为3,833.8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为3,75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941亿元,实现账面利润70.6亿元。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简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表简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简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第十五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发行人制订偿债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其《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确保本次债券如期付息,到期兑付,发行人制定了长短期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发行人将设立偿债专户,在每年利息支付前确保付息资金入账,在本期债券到期前确保本金兑付资金入账。

    二、发行人未能到期支付本息的偿债措施

    (一)资产流动情况

    发行人资产流动性好,如出现本期债券未能按期支付本息的情况下,可通过资产变现来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发行人2004年-2006年的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565.17亿元、668.94亿元和809.73亿元。其中2004年-2006年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71.48亿元、208.85亿元和263.07亿元。发行人有足额的流动资产可供变现用于偿付未按期支付的企业债券本息。

    (二)直接与间接融资渠道

    发行人已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截至2006年底,发行人本部获得商业银行授信总额45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9.5亿元,发行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同时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晋西车轴等10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1家香港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渠道畅通。总之,发行人综合融资能力很强,到期不能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可能性极小。

    (三)担保人担保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进行全额担保。如发行人发生违约情况,担保人将向本期债券的债权人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第十六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列各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如遇银行存款利率波动,将给投资者的相对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债券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担保风险

    2006年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有115家,其中部分子公司的融资在未来经营中可能需要发行人提供担保,有可能给发行人带来较大的担保连带责任风险。

    2、管理风险

    发行人控股及管理的子公司较多。这些子公司所从事的行业类型较多。大类上来看,发行人下属有军品企业也有民品企业。从民品所涉及的行业来看,有重型车辆、石油化工、特种化工以及重型装备等投资规模相对较大的行业,也有光伏电池、柔性电路板、电脑刺绣机等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行业。多元化经营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管理风险。

    3、经营风险

    由于发行人民品所涉领域较多,部分产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些民品项目如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冲击,将会影响发行人整体效益,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经营风险。

    二、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考虑到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发行人确定了适当的票面利率水平,保证投资人获得固定的投资收益。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降低投资者的利率风险。

    2、债券兑付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过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发行人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争取早日投产并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并已为本期债券偿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偿付计划。另外,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本期债券本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障了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担保风险对策

    为防范担保风险,发行人制定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兵器资字[2006]777号),对担保的对象、程序、金额做出了规定,并建立了担保偿贷基金以有效预防担保风险。

    2、管理风险对策

    发行人为适应市场需要,不断对所属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产品结构调整,逐步形成多个具有相当规模和竞争力的民品发展平台。在公司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强化对成员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机制、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审批制,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有效地防范风险。

    3、经营风险对策

    发行人通过战略重组、主辅分离、结构调整等措施,优化产品结构,依托公司技术领先的优势,增加民品科技附加值,使其产品在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第十七条 信用评级

    一、发债主体及本期债券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发行人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面对挑战和危机的战略性团队,集中了中国兵器工业的骨干研制和生产能力,代表着中国兵器工业的发展方向和水平。

    发行人资产规模大,整体竞争能力强,近几年经营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盈利能力正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状况良好。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担保,担保人实力很强,对提升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具有实质性作用。

    总体看,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二、跟踪评级安排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后第12个月发布及于每年公司年报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资信将评估有限公司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本期债券的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第十八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了《证券法》、《债券条例》、《通知》及《2007年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第十九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二十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批文

    (2)2007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004年和200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2003年、2004年和2005年的财务报表

    (6)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信用评级报告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8)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方式

    (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发行人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dpc.gov.cn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网站:www.cngc.com.cn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联系人:叶庆亮、王艳

    电  话:010-68787810、68787635

    传  真:010-6878761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联系人:虞唯君

    电 话:021-38784899

    传 真:021-50495603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声  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并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确信已对本期发债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总额:        12亿元人民币

    债券期限:        10年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年利率为4.48%

    发行日期:        2007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30日

    债券信用级别: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债券担保:        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副 主 承 销 商

    主 承 销 商

    发 行 人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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