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经过近半年的调整,市值蒸发将近一半。在此期间私募基金崩盘的消息一直存在于坊间。
几年前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赤子之心系列为代表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开始出现,产品发起人赵丹阳也被业界给予“私募教父”的封号,一种被定义为“阳光私募”的模式开始在大江南北流行。
随后,中国私募基金纷纷仿效,并在其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种是类似于公募基金形式,其普遍形式是私募机构以投资顾问的身份加入,投资顾问不能更换,其利益主要包括管理费和超额收益提成,其中管理费的收取比例接近公募基金,大多为1.5%左右,而超额收益提成则可以达到投资收益的20%左右,是投资顾问主要的收入来源。
结构性产品则是另外一种模式,结构性产品一般分为两级,私募机构以一般受益人的身份参与,一般受益人也负责投资,相对应的,其他信托持有人就是优先受益人。
一般来说,投资人需要投入自有资金,投入资金的作用主要起到“安全垫”作用,也就是意味着如果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出现亏损,则一般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会作为补偿金,补偿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在信托产品契约中会事先约定一个警戒线和一个止损线,如果达到这个警戒线,那么就要提示优先受益人,如果达到止损线,那么就意味着一般受益人的投入的资金已经接近无法保证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安全,那么信托产品就需要卖空所有股票,被迫清盘。
但观察世界上的第一只私募基金是以有限合伙的形式成立,而直到现在,国外的私募基金大部分都采用此种模式,中国版的阳光私募,很难在国外寻觅踪影。
私募基金既然面对的是特定的投资人群,又何须向公众公开业绩?之前一位从公募转投私募的明星基金经理说道:“对于持有人来说,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是私家车与公交车的区别。”而与公募存在投资同质化,并且申购和赎回有着公开时间的中国版阳光私募,对于他们的持有人来说还算是一辆私家车吗?用“一辆人数少,不需要每站停的中巴”来形容国版阳光私募恐怕比较恰当。
中国版的阳光私募真的是以后私募的理想发展方向?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中国私募生存真相大起底”专题报道中,本报将对此进行探讨。
另外,本报还派出记者对此轮调整中,私募基金典型的真实生存个案进行还原,以及邀请对私募基金有深切关注的学者和专家展开圆桌讨论,力求对“中国私募路在何方”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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