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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政策调整 个人1年最多报销28.5万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18日 10:43
    实施5年的广州医保制度将迎来首次重大改革,相关办法自公开征求意见后,在参保单位、参保人和市民中引起了很大反响。针对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记者昨日(17日)采访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门诊慢性病拟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规定有望在今年内率先实现。

    参保慢性病人有望省钱

    今年70岁的朱婆婆患有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隔三差五就要到医院看门诊开药服用。当获悉慢性病可以获得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时,她非常高兴。朱婆婆算了一笔账,自己每月医保金143元,即使加上一年100元的基础金,仍不足以支付每月平均210元的医药费。她关切地问:“什么时候自己能少给点钱啊?”

    广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统账结合,门诊住院和门特项目与一般门诊结算是“板块式”结构,个人账户基金与统筹基金是不相通的。实践中,部分参保人像朱婆婆一样,患有长期慢性病,不需住院治疗,只需长期门诊就医的,个人医疗账户划入资金明显不足。所以,建立门诊慢性病项目,保证患病人群在门诊治疗相应的疾病得到统筹基金的帮助,以便减轻个人负担。

    该负责人透露,长期门诊慢性病支付办法,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节余情况,会同市财政、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办法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一年最高可报销28.5万元

    在化妆品公司上班的邓小姐问:“我每月交71元的医保费,万一患重病,医保能保我多少钱啊?”

    “每人每个社保年度可享受的医保待遇最高达28.5万元。”劳保局负责人表示。据悉,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中,须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本社会保险年度累计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的4倍。根据广州上年度本市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33839元)计算,累计最高限额为13.5万多元,外加最高1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医保金一共可以支付28.5万元。

    由于广州年度本市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已连续多年每年上涨超过200元,这也意味着医疗等相关待遇今后也将水涨船高。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