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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获批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8日 13:31
秦利
    日前,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所属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获批。

    保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原则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应严格执行分业经营的政策,制定详细的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集团内部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

    此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应分别以分公司为单位,到当地保监局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