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东作为外部人,一般并不了解寿险公司的发展规律,难以对成本有效约束。
3.有的股东不关心公司的利润和分红,把兴趣放在资本运作上,希望通过转让股份或扩股获得高收益。
4.保监会作为监管机构,一般只能对偿付能力进行监管,不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本直接干预。
(二)降低成本措施的初步设想
1.保监会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使降低成本、转变增长方式成为寿险行业的共识,增强高级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
2.向寿险公司的股东讲解寿险公司的发展规律、比较各种增长方式的优劣,通过股东约束公司的成本。
3.保监会可以对直管的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本适当干预。直管公司的成本降低、产品价格降低,必然对市场产生影响,有可能带动寿险行业的成本降低。
4.推动产品创新、销售方式创新(如电子网络、电话销售)、服务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如扁平化组织结构、集中化管理等),通过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保险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