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武汉已培育167家,其家庭农场年收入均超20万。农场人均纯收入普遍高于武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家庭农场的丰收不仅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同时也是武汉市实现粮食总产量连续9年增长的一个重要保障。
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郑宇洁指出,虽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发展“家庭农场”,但家庭农场在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初具规模,湖北武汉、上海松江、浙江宁波等城市家庭农场的发展规模不同、各具特色。但是,当前情况下,家庭农场的发展还需要加强引导,
尤其是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本质、目的要加以明确,防止家庭农场“跑偏题”。
首先,应该了解国家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背景。家庭农场之所以能够在我国部分省市,尤其是农民外出务工率较高、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起先发展起来,就是因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降低,土地流转较为顺畅,为家庭农场承包土地,实现大面积、连片发展提供了机会。而这也恰恰反映了一些地区农民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业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比较突出。
其次,应该明确国家发展家庭农场的目的。国家明确提出发展家庭农场,最根本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提高粮食自给率。在此前提下,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甚至以后的产业化经营来实现农业发展的突破,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进而改善农村经济面貌,提高农民收入。这些都是很重要,也很急迫的现实问题。家庭农场的提出,可以看作为国家层面的一次大胆尝试。
最后,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形式、经营方式应该有所强调和明示。发展家庭农场,不限制或者制止农场主进行瓜果蔬菜的种植,尤其是在城郊地区,种植这些经济作物,农民的收益更高而且也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消费需求,土地的收益率也较高,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但是如果搞大面积的休闲农业、观光旅游农业等则应该区别对待,这和国家发展家庭农场的本意是相违背的。
目前国家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武汉挂牌的“家庭农场”主要有种植、水产、种养型和循环农业型等四种模式。这些家庭农场发展得到了政府在财政、税收、农业补贴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也是该地家庭农场发展较快的原因之一。正因为有相当的政策利好,社会资本也跃跃欲试,想在此“掘一桶金”,社会资本的进入对农业发展,或者对农民来说是一把存在隐忧的“双刃剑”,因此提前预防家庭农场发展“跑偏题”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