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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企业确定违法 “海砂危楼”谁来买单

2013年03月19日 09:16   来源:科学时报   ■ 黄烨

CFP图

  一则“谣言”再次引起了人们对海砂的关注。3月18日,一则名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近期海砂楼的排查结果》的文章在网络间流传,该文称,“深圳有48家在建住宅混凝土测试结果含有海砂成分。”

  但这则消息很快遭到了深圳市住建局的辟谣。“此文件纯属虚假信息,请有关企业和广大网民不要轻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深圳住建局称,“我局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恶意造谣者的责任。在此重申,如有重大信息,我局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正式对外发布。”

  海砂之所以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是因为央视3月15日报道,“深圳曝出居民楼房楼板开裂、墙体裂缝等问题,每逢雨天渗水。据市政府的调查结果,问题的根源就是建设时使用大量海砂。”

  “海砂中超标的氯离子将严重腐蚀建筑中的钢筋,甚至倒塌。就是这样的‘海砂危楼’在深圳比比皆是。”央视称。

  专家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居民建筑楼等的建造中使用海砂已然涉嫌违法,但问题的关键是,发生问题的企业该承担何种责任,消费者的利益该由谁来保障,出现问题的楼宇又该怎么解决?

  涉事企业确定违法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以我近几年的经验看,在普通住宅楼、市政建筑的建造中,不该出现海砂的影子。”在江苏某市政设计院工作了近6年的朱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一般混凝土中,使用河砂等比较多。但一旦使用海砂,会造成比较大的负面作用。在业内,这是众所周知的”。

  按建设部2004年9月发布《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海砂须经过净化处理,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配制混凝土。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如果建筑用海砂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标准,超标的氯离子含量将严重腐蚀建筑中的钢筋,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然而,据央视3月15日调查,深圳一些地方的建筑建造中却使用了不少海砂。对此,深圳市住建局副局长胡建文当天回应称,经地毯式排查,抽检的165组样品中,不合格样品16组,涉事15家企业。但涉事15家企业具体名单,及原先产品主要使用商及大致产品流向没有完全对外公布。

  据通报,媒体曝光的四家搅拌站目前已责令停业,分别是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洋建材有限公司、华润文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港创建材有限公司。另外,涉嫌流入不合格建筑用砂的工地为嘉逸豪苑,大冲城巿更新项目,平安金融大厦。“针对这些建筑项目,住建局要求停工整顿,并决定采取调查、核实、取证、抽芯检验等方法,追究主体责任,如果发现有问题楼盘,我们将采取技术措施。”胡建文介绍说。

  胡建文明确表示,“深圳建筑用砂绝大多数是合格的,建筑质量总体上可控。”

  “但不管如何,相关的涉事企业已然违法。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触犯刑责。”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比如,《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事实上,不止如此,国家海洋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显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由沿海省(区、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依法出让,且“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一次性出让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监管缺失谁之过

  有条例显示,“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要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最新消息,上市公司深天地的两家子公司涉嫌“海砂危楼”事件,也让该公司不得不在3月18日的早盘就停盘。据报道,“深圳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处罚是停业整顿一年,深圳天地远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则被撤回资质证书。”

  “这很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短期内产生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但相比于上市公司,业界是不是该把关注点放在这些使用海砂的建筑物该怎么办,消费者的利益怎么保障,又该怎么补救上?”

  对此,有媒体评论称,深圳目前最应该着手的是彻底查清到底有多少“海砂危楼”,并评估它们的建筑寿命,“最关键的是,把这些信息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公开,因为这不仅是质量问题,更牵扯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同时,对于平时监管没有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是否也该对百姓有个交代?”

  “施工时,我们都会遵循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条例。按一般情况,工程建设分为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朱先生说,现在就要看官方的认定,到底谁该负最大的责任,但建设单位或难逃干系,另外,市场监管的问题,或同样将成为复查的重点。

  比如,有条例显示,“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要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高泉对媒体说,“如果发现政府管理人员或者监管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犯有渎职失职是可以追究责任。如果我们有责任,绝不推托。”

  “相比于几倍,甚至几十倍成本上的节省,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违法成本还是太低。”吴俊锋说,“要彻底解决海砂危楼事件,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且不光使用罚款了事。”

  不过,高泉说,海砂并非不能使用,“经过淡化处理后氯离子含量达标,就可以使用,即便海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超标,但它配置出来预拌混凝土中不一定超标,即使超标预拌混凝土用到工程上,也有办法处理”。

  “即使氯离子对建筑结构造成安全影响,还是有措施补救的。结构和人体一样,出了问题还可以补救。”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韩宁旭也对媒体说。

  而中海地产主席孔庆平则表示,深圳海砂事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质量问题“起到了敲响警钟的作用”。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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