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网友爆料,几名游客7月3日在北京参加一日游期间,遭遇多次强迫购物,并且因游客在购物点没达到导游的消费要求,游客与司机及导游发生争执,游客遭到导游谩骂,并被持刀威胁。市旅游委昨天表示,正在和市交通委联合调查此事,但从网上曝出的车牌号看,该游客所乘坐的旅游车可能为套牌车。
爆料信息称,该旅游大巴车牌号为京P12306,在游览八达岭长城和十三陵时,“途中至少停留6个购物点,并武力胁迫游客购买烤鸭、果脯等食品和纪念品。中午12点左右,因全车乘客没有达到导游消费要求,司机不予开车,游客要求发车后遭谩骂,同时导游开始持刀威胁游客,声称“我弄死你”。最终,这几名游客被强行抛在荒郊野外,而导游还不罢休,电话叫人殴打下车游客。昨晚,记者尝试联系爆料人了解当时详细情况未果。
北京市旅游委赵广朝委员昨天表示,目前正在和市交通委联合调查此事。但从网上曝出的车牌号看,这辆车有可能是套牌车。“一般北京旅游大巴都是以京B开头,偶尔会有京D,但绝不会有京P。这几名游客事后没有向市旅游委投诉,因此我们现在也是希望能从车牌号这个唯一的线索查出该车所属的旅行社是哪家,导游是哪个。不过从京P12306这个车牌本身来看,首先这辆是小车,所以它很有可能是黑车或者是套牌车,肯定不是正规旅游大巴。”
而对于网上曝出的强迫购物、武力威胁等情况,赵广朝表示,“强迫6次购物毫无疑问是违规的,但是现在还需要和游客本人取得联系,了解一下当时有没有签合同,合同中关于购物的说法是什么,一旦情况属实,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而拿刀武力胁迫一事也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属实,这已经超出了一日游的相关规定,应该交由公安系统按相关法规处置。”
■链接·一日游
强迫购物一次支付20%违约金
在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联合发布的新《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指出,对于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的,规定每安排或强迫一次,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在新合同示范文本中,针对“黑社”、“黑车”、“黑导”和“黑驾”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旅行社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姓名和导游证号等。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日前,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国旅总社等10家旅行社,已向社会推出了“诚信品质无指定购物‘一日游’产品”。据了解,产品主要包括北京“一日游”经典线路,即“八达岭、十三陵”、“故宫、颐和园、天坛”两条“一日游”线路,价格均为220元起。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副会长钟晖表示,经过和各大旅行社沟通、调查发现,以最普通的长城、十三陵一日游产品为例,不包含购物行程的线路成本大约在170多元,因此游客若发现有低于180元报价的,十有八九是加了购物环节的团。(记者田虎 怀若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