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东莞市和富保险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两次高管未经监管部门审核任命,两次股权变更未及时上报遭广东保监局处罚,随后东莞市和富保险销售代理有限公司提交了陈述申辩,但未能通过,处罚继续执行。
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欧阳可燕在工商登记中显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龙卫洋在工商登记中显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欧阳可燕和龙卫洋两人的任职未取得高管任职行政许可申请核准文件。
2012年1月11日你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东信息变更,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提交了该次股东变更的事项变更报告。
2012年8月20日你公司在工商部门再次办理了股东信息变更,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提交了该次股东变更的变更事项报告。
综上,广东保监局决定给予东莞市和富保险销售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高管黄坤球、欧阳可燕警告并分别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实际负责人欧阳可燕和龙卫洋警告并分别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