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2月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18条”意见后,广东又于去年8月印发了旨在打破民间投资“玻璃门”、“弹簧门”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36条,明确提出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六大领域16行业,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控股、参股或者以项目BT、BOT、PPP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及运营。
从去年7月中旬起,广东分批面向民间资本推出投资招标重点项目。其中,在首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的44项重点项目中,总投资达2353亿元,涉及交通、能源、城建及社会事业等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领域。今年7月1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还印发了第三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大项目建议表,其中涉及公路、铁路、机场、港航、城市、能源、水利、环保、其他等建设工程。
广东各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特别是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更可谓是“各显神通”。6月末,2013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会举行,通过连续多年举办推介会引导民间投资,佛山至今已累计签约项目535项,获得投资金额2881.44亿元,项目涉及领域从基础设施建设逐渐扩至交通能源、环保生态、市政市容、园区建设、体育场馆、文化、教育、生态旅游等领域,项目在建或投入运营率约达75%。
此外,今年6月初,广州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稿)》出台,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等领域。目前,广州正计划在包括地铁、环保设施、市政设施、能源保障在内的多个基础设施领域,梳理出面向民间投资开放的重大项目128个,总投资估算约2854亿元。而汕头市近期也在酝酿出台《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民资开放的操作办法》,力争在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特许经营等方面有更大突破。
今后3年,广东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是向民间资本大抛“绣球”。目前,广东正在酝酿《关于创新金融合作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盛邀民间资本共享这场投资“盛宴”。可以预见,民间资本在广东投资必将“天宽地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