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最新发布的《2012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显示,2012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评价平均得分为75.48分,较2011年增长了5.05%,较2003年增长了33.99%,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保持不断改善的趋势。
调查显示,投资者对2012年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满意度总指数同比增长了6.66%,知情权满意度指数和投资收益权满意度指数分别增长了5.85%和5.12%,决策参与权满意度指数下降4.70%。投资者满意度总指数经历了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下滑过程后,2011年至2012年连续两年呈现改善趋势。
报告指出,2012年投资者满意度总体改善的同时,决策参与权满意度也出现明显降低,说明投资者对于其作为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决策存在较强的诉求,应当充分引起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的重视。
从评级结果来看,2012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整体处于良好水平。2012年度A类公司共408家,占比为16.52%;B类公司共1355家,占比为54.86%;C类公司共378家,占比为15.30%;D类公司共329家,占比为13.32%。
在329家D类公司中,有293家上市公司是因为得分不足70分所导致;13家是因为当年首次被ST处理(含首次被*ST)而被降级;8家公司由于在评价期内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被降级;15家上市公司在评价期内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处罚被降级。
报告同时指出,虽然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整体改善,但部分问题表现突出,有待于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例如,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比例首次降低,36.8%的公司不同程度存在独立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状况滑坡,披露的及时性有所下降,上市公司网站在基础信息之外的主动披露不够充分;重组业绩承诺执行不到位,在2012年度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中,有24.82%未完全兑现承诺。
对于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了改进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六项政策建议:一是上市公司在审议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全面实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二是从严规定独立董事现场参会的比例,督促独董加强与公司经营团队和股东的沟通;三是敦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敦促还未建立内控制度的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四是加大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建议引导上市公司利用公司网站更积极地开展主动性信息披露;六是加大对重组业绩承诺执行不到位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诚信规范公司的支持力度,促进形成奖优罚劣的良性机制。(证券日报 侯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