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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放弃在香港上市 合伙人制度被否定

2013年10月11日 08:32    来源: 重庆晨报    

  阿里巴巴欲以“合伙人制度”上市引发激烈讨论,反对者指其违反股东公平原则

  重庆晨报讯 (记者 刘淳)昨日,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宣布“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高层首次就在香港谋求上市问题做出的公开明确表态。

  阿里巴巴放弃赴港上市?最新的消息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立法会上明确表示,为了保障投资者坚持同股同权原则,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全球除了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等个别美股外,其他市场均无B股安排。这意味着,香港监管层已正式否决了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的可能。之前,阿里巴巴欲以“合伙人制度”在香港IPO,在香港引发激烈讨论,反对者指其违反了股东公平原则。

  何为“合伙人制度”?今年9月,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以内部邮件的形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目前已产生了28位合伙人。业内人士分析,从持股来看,马云及管理层持股约10%,但如果以“合伙人制度”方式上市,不管股份怎样分配,马云和管理层却依然能保持绝对话语权和决策权。

  昨日,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IPO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他也承认,阿里巴巴确实和香港市场监管机构进行过几次非正式的接触和沟通,但市场上流传的数个版本并不真实。

  此前,马云在公开邮件中表示,“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同时,他也就上市问题表态:“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随后,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和副董事长蔡崇信,则以公开信的形式透露:“作为一家主要业务都在中国的公司,香港自然是我们上市的优先选择。”他还称,阿里巴巴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方案,合伙人方案“充分保护了股东的重要权益”,并未威胁到香港监管机构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

  过去一段时间,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一直强调,阿里巴巴集团“尚未就上市事宜选定承销商,亦未选定上市地点,也没有确定的时间表”。陆兆禧昨日的表态,意味着阿里巴巴将放弃在香港上市。

  


(责任编辑: 毛宇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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