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长期间假赴港的一内地游客,在一家药房被店员误导,买7盒药材,花掉32万港元巨款,而这些药材平均市值大约为3万多港元。
据香港明报报道,浙江的鲁先生十一长假期间来港旅游。10月6日傍晚,他在尖沙嘴“海港大药行”打算买黑鬼油。期间店员建议他买几味药补补身,并介绍“买一斤送半斤”的花旗参,鲁先生看完价钱标牌,以为是买8800港元一斤花旗参,再送半斤,所以愿意购买。接着店员写下花旗参、石斛、珍珠、玛卡等多种药材的处方,并称这些药材要磨成粉方可服用。然后,店员把药材磨成药粉交给鲁先生,结账单据是47万多港元。
鲁先生大吃一惊,发现花旗参8800港元不是一斤售价,而是一两售价。而此时店员称,药材已经磨粉,不可不买,双方争持两小时后,最终“减价”至32万港元,鲁先生付款离店。
返内地后鲁先生向香港消委会投诉。据香港中药业协会估价,鲁先生买入的四味药材,市价约为3.6万港元。
香港有律师称,根据鲁先生拍摄的药房标价牌,红色标价牌上,价格用黑色墨水书写,重量单位则用较难辨认的金色字体标示,而店员在鲁先生未知悉价单总额及未付款情况下,将药材磨粉,并以此要求他买下,这都是这类药房最常见的欺骗手法。
香港消委会提醒游客,如购买中药需切片磨粉等加工,首先应要求商户打印账单,付款后才加工,假若商户不愿回答,并坚持把中药加工,则显示商户有不诚实意图,就不应继续购买,应马上离开。另外,若消费者怀疑被骗,应保存有关交易单据作为证据,并尽快向执法机关举报。
今年头10个月香港消委会收到的有关中药材的不良销售手法投诉,比2008年上升2倍。港府为打击不良销售手法,于今年7月正式执行新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有立法会议员表示,有关部门应尽快就药行天价账单事件严厉执法,挽救香港旅游业形象。
据称,有关药房现打算把32万港元全数退回给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