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12月11日发布公告,5家银行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90亿元同业存单。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同业存单利率是目前惟一具有存款性质的市场化利率,能为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提供参照,为存款利率市场化做铺垫。”
市场人士指出,目前基金等机构持观望态度,但多家商业银行都积极参与认购。据了解,报价发行单位中,工商银行将同业存单利率定价为5.1%,中行与建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利率为5.2%,国开行的同业存单利率定价为5.25%。与同期限的Shibor利率相比,工行的定价稍低,而国开行定价则稍高。
首批花落五大银行
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公告显示,建行和中行均计划发行50亿元,工行、农行和国开行计划发行30亿元同业存单,农行设置最低发行规模为5亿元。
从期限看,农、中、建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月,工行的期限为1个月,国开行则为6个月。除农行使用招标发行之外,其他4家银行均通过报价发行。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进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推进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工作,并于12月8日在其网站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同业存单业务,促进货币市场发展。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同业存单推出将增加银行负债期限和定价管理能力。由于发行方能够自主定价和决定发行期限,因此银行能够根据自身负债资源情况来设计产品,降低其流动性管理压力和增加负债稳定性。总体而言,由于中小型银行负债资源相对稀缺,负债管理压力要强于大型银行,因此预计其发行同业存单的积极性要更高,初期不同银行间的策略会有所分化。
推出契机已现
“存款利率市场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存款利率本身还不具备全面放开的条件,但现在,在银行间市场先推出同业存单是一个比较好的时间窗。”一家国有银行资金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央行为此做过调研,对同业存单的定义、发行及交易对象、期限及定价方式、核准程序及金额、发行、流通、转让方式、监管归属问题等关键要素,进行了详尽研究和充分论证,并且还摸索了同业存单等替代性金融产品的发行与交易。”
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层一再警示银行间市场同业业务期限错配的风险,在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政策影响下,银行不得不重新配置同业资产,不少股份制银行买入返售业务有所收敛,但是,纵观银行间市场,同业存放业务依旧十分活跃,并且线下交易也很普遍,这给央行带来监管难题的同时,也提供了试点发行同业存单的契机。
央行副行长李东荣此前指出,“近年来,银行的同业存款等线下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在优化银行间资源配置、促进资金有效使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信息不透明、恶性竞争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长端Shibor(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报价质量。为此,央行决定研究通过创新发展同业存单等替代性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大对同业存款等线下业务的引导,并以此为中长端Shibor合理报价提供更多参考信息。”
铺垫存款利率市场化
海通证券在当天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同业存单的发行,将加速存款利率市场化。
“同业存单利率是目前惟一具有存款性质的市场化利率,能为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提供参照,为存款利率市场化做铺垫。同业存单利率提供了贷款定价的参照,未来贷款利率可以在同业存单之上加点形成;自然,其也应该是同期限LPR定价的‘铁底’,有助于评估LPR定价的合理性和贷款利率定价是否存在恶性竞争。”鲁政委对记者说。
对此,央行也表示,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具有电子化、标准化、流动性强、透明度高等特点,有利于提高中长端Shibor基准性,规范同业业务有序发展,为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手段,是探索稳妥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虽然存款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所在,但由于存款的特殊性及我国所处的特定发展阶段,一步到位的存款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较大的金融风险。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和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