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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楼倒倒”调查结果出炉 3上市公司或被牵连

2013年12月16日 07:11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时隔近一年时间后,引发广泛关注的宁波“楼倒倒”事故调查结论终于出炉。

  2012年12月16日12时10分,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幢居民楼房突然整体倒塌。今年12月12日,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由墙体拆改和工程质量两方面原因综合影响导致的责任事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在调查组公布的事故责任主体中,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调查组认定,作为建设单位的宁波市房地产公司 (现名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房股份)对房屋建设质量把控不严,致使开发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该公司分别由宁波富达(600724,SH)和银亿股份 (000981,SZ)持股74.87%和10%;在事故中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的施工单位浙江梁湖建设有 限 公 司 , 则 是 亚 厦 股 份(002375,SZ)的关联公司。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对于事故现场其他同址居民楼房改造方案是偏向加固维修还是就地重建,以及经济赔偿中责任主体各自承担的比例等外界关注的问题,目前尚未明确。

  5部门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去年12月,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一幢居民楼突然倒塌,导致1死1伤。事件发生后,宁波市相关部门专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近日,宁波市召开新闻会发布了这起事故的调查结果。

  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由于墙体拆改和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两方面原因综合影响导致的责任事故。

  “从调查看,房屋拆改承重墙体、违法搭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房屋外立面情况非常普遍,每层都存在拆改现象,尤其是底层承重墙体拆改最为严重。”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宁波市安监局副局长许清辉说,目前已查明的拆改情况就达8处,其中103室有5处。

  许清辉在新闻发布会上还称,由于承重墙体拆改严重,导致底层大部分墙体承载力严重不足、部分墙体稳定性不能满足要求,尤其是103室东侧外的承重墙体的严重拆改,导致部分墙体进入了承载力极限状态。

  调查还发现,尽管该房屋的设计满足当时的设计规范,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部分结构材料强度不足,防潮层施工不规范。经抽样检测,部分圈梁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指标要求,墙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普遍偏低;调查范围内的砖块抗压强度离散性较大,部分不能满足设计指标要求,这些工程质量问题都导致了墙体承载力下降。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是对宁波市江东区房地产管理处、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现名为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江东区城管局、江东区明楼街道办事处、宁波市住建委物业和房屋管理处等5部门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留党察看、记过、警告等处分;103室业主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

  上述新闻发布会还明确,调查结果公布后,相关部门将按照管理权限立即启动相应责任追究处理程序。

  宁波富达:未收到处罚通知

  建设、施工单位方面,调查结果认定,宁房股份对房屋建设质量把控不严,致使开发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原分管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施工单位的上虞县梁湖建筑工程公司(现名为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依法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市房产经营公司是成立于1980年11月1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86年4月1日,“宁波市房产经营公司”、“宁波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波市房屋材料设备公司”3家公司合并,组建宁波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1986年更名为宁波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1987年更名为宁波市房地产公司,1992年更名为宁波市房地产总公司,2002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即宁房股份,注册资本505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调查获悉,对于宁房股份,宁波富达持有74.87%股份,为控股股东,银亿股份控股子公司另持10%股份。“2009年,通过资产置换,宁房股份注入了公司。”宁波富达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对于上述调查结果,12月13日,宁波富达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目前还未收到具体的处罚通知,公司目前态度明确,如果该事故牵涉到股东利益,公司将维护股东利益。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宁房股份已经经过两次改制,经济赔偿中责任的确认有待商榷,公司将进一步向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如有最新进展将及时进行公告。

  宁波富达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末,宁房股份总资产52.12亿元,净资产12.50亿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6.22亿元,实现净利润6.03亿元,而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0.01亿元,净资产14.23亿元,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54亿元,净利润1.73亿元。

  而施工单位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则与另外一家上市公司有关,据亚厦股份公告显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亚夏股份实际控制人亲属。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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