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通过完善监管机制方式,力促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同时,更应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虚拟资本进入实体经济。
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表示,针对老百姓的普惠金融体系在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获得性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包括余额宝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P2P借贷平台等新型普惠金融业态纷纷开始与互联网结合,将极大弥补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在《关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提案》中表示,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已经为许多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了其急需的金融服务,不少金融机构也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创新,大大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有效提升了客户体验。因此,应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各种不同的金融需求。
不少委员表示,互联网金融应该更多地将大量的虚拟资本引入实体经济。“余额宝的钱,用来投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存回银行,一圈下来,钱的成本升高了,对实体经济没有任何意义。”马蔚华认为,互联网金融应该对实体经济有帮助,而不是现在这样“钱转来转去”。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也表示,自己更看好阿里小贷这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阿里巴巴大数据业务的支撑,阿里小贷不但能够灵活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也能极大地降低贷款风险。最重要是可以将虚拟资本引入实体经济。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委员认为,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但不应忽视其中的潜在风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认为,对待互联网金融总的原则应该是,一方面要支持并且容忍市场上的创新,另一方面,要看到风险,用适当的方法加以引导和防范。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稻葵表示,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表面看流动性很强,但事实上,这些产品背后的支撑资产是一些高风险的信用产品,比如说信托产品。如果某些投资者认为这些互联网金融产品有违约的风险,可能会迅速撤出,这种互联网的“挤兑”比银行的挤兑来得要快得多,影响要大得多。
多位委员建议,在监管上应该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