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601788)今日披露年报,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79.48%;每股收益0.0602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
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同比增加10.07%。其中经纪业务、信用业务上升幅度较大。
光大证券表示,去年1~8月,公司继续推进创新转型,主要业务条线业绩稳步增长;8~12月,在“8·16事件”的重大冲击下,部分业务发展受到影响。
2013年,因“天丰节能事件”公司受到证监会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因“8·16事件”,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被暂停,相关投行业务开展受到制约。
公司指出,“8·16事件”后,公司投资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为了补充流动性、降低“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的比例,公司集中处置了部分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亏损7.1亿元,债券投资业务小幅亏损408万元。
光大证券透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到法院已受理的“8·16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共7起,涉诉标的约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