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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须动真格别再“逗你玩”

2014年07月08日 07:15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交易所为此也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并征求意见。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网民认为,此轮改革除了对退市指标更加明确之外,着重丰富了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的制度安排。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但鉴于之前退市制度板子屡屡“高举低落”,成效甚微,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新一轮退市制度必须强化执行,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有助重塑A股投资生态

  网民“熊锦秋”认为,《意见》最大亮点是“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重大违法”不仅包括IPO中的虚假陈述造假上市,还包括二级市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这样,连续多年造假规避退市的南纺股份,也将可能归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从而终止上市。

  网民“金路”认为,新一轮退市制度扩展了主动退市的方式,为有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路径选择,如果真的按制度执行,那么会彻底改变A股投资生态。

  网民“后知后觉股市直播”认为,退市制度改革有利于培育投资者和整个市场的风险意识,遏制投机炒作行为,有助于价值投资、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等正确投资理念形成。

  刚性执行力不可或缺

  也有网民对此轮退市改革的执行效果存在疑虑。“如果把A股看作一个学校,那么证监会这个‘教务主任’做的显然不合格‘教务主任’的板子总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两年前创业板实行退市制度,到现在仍然没有一家公司退市,就连万福生科如此肆无忌惮的财务造假也没有受到退市处罚,你让我们如何相信这次不是玩玩而已?”网民“许亮”说。

  网民“熊锦秋”指出了此轮退市制度改革的不足之处。首先,重新上市制度这个后门不该留。有些公司由于造假等被强制退市,重新上市本应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重新上市渠道等于让其享受到制度优惠,实现“多快好省”上市,这是毫无道理的。其二,缺乏禁止借壳上市以及强化对重大重组监管的安排。目前的退市红线设置还不严格,但即使再严格,只要借壳上市、重大重组在市场滥行,退市制度也将形同虚设。其三,缺乏对重大违法违规者资产冻结查封的制度安排。

  网民“曹中铭”建议,退市制度改革需要更多“刚性”,这既体现在退市制度的设计与相关条款的推出上,更体现在监管部门的“刚性”执行上。在退市制度改革后,如果涉及相关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无论是央企、国企、民企,还是地方重点保护的企业,都应该“杀无赦”。否则,所谓的改革只不过又是一场梦而已。

  切不可“一退了之”

  有网民指出,退市会给市场带来阵痛,这阵痛,会痛在监管层身上,会痛在上市公司身上,也会痛在投资者身上。“不能一退了之。假如一个公司到股市圈了几千万或几个亿,然后亏损,退市,一不用还款,二不要付息,三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多美的一件事?股民的损失谁来买单?证监会是否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网民“家乡人0315”说。

  网民“曹中铭”也指出,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买单,类似的悲剧不能再重演了,这对于因上市公司违规等原因造成的退市更是如此。一家上市公司因违规被退市,必须让违规者付出惨重代价,要让其赔得倾家荡产。如果是大股东违规导致退市的,可通过拍卖大股东资产的方式赔偿投资者。

  网民“麦田守望翁”则说,退市治标不治本,需堵住源头。必须查清劣迹斑斑的公司是怎么上市的?是谁审核批准的?是否存在腐败现象?

  (记者 班娟娟 整理)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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