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A股退市改革:退市难究竟“难”在何处
备受期待的A股退市改革即将启动。
从2001年至今,沪深交易所累计有78家公司退市,平均每年仅个位数股票退市。上市蜂拥退市艰难,一直是A股的“代表性”特征……从违规强制退市,严格退市条件,到鼓励主动退市,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力度空前。
“退市难”能否得到缓解?《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壳费”仍高企,罚责不匹配,财务性“规避”,仍是阻碍A股退市改革的三大关口。
主动退市:能否缓解“壳”费高企
7月伊始,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针对这一A股顽疾,我国将进一步扩展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方式,为有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可操作的路径选择。
总体看,新一轮改革可以三类目标概括:一是对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严格退市,二是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三是支持上市公司根据需要主动退市,最终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
对于A股而言,主动退市则是全新的提法。根据征求意见稿,围绕新国九条首次提出的鼓励“主动退市”,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多种主动退市情形。
“实际上,从我国海外上市互联网公司在美股的‘私有化要约’来看,各国资本市场既有强制退市也有主动退市,在国外主动退市的比例甚至超过强制退市。”上海一家券商保荐人说。
然而,上市蜂拥而退市艰难,一直以来是A股的“代表性”特征。Wind数据显示,从2001年至今,沪深交易所累计有78家公司退市,从年均看每年仅个位数股票退市,仍远低于境外股市年均6%-8%的退市率。
与此同时,新股上市却依然蜂拥。随之带来的是A股惊人的“壳”费现象。
“上市公司借壳上市,除了收购股票,还要付给原企业一笔不菲的‘壳费’。”上述保荐人透露,早在2014年,多家上市公司借壳成功付出的这一成本已攀上4亿元。而大部分“壳资源”均来自体量小、轻资产的中小板公司。
据星美联合2013年年报,这家上市公司现仅有7名员工,包括销售人员1人,财务人员2人,行政人员2人,其他人员2人。然而,类似这样的公司却因“壳资源”在手身价倍增。根据财报,公司总股本为4.14亿股,总市值约达26亿元。
据介绍,“壳费”形式可采取溢价收购、代为偿债等———特别是在注册制依然未实施的背景下,主动退市意味着白白放弃这一稀缺的“壳资源”。“由于当前A股实行的是审批制而非注册制,所以上市公司壳资源仍是稀缺资源,退市、乃至主动退市难以常态化。”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只有当注册制有效推行,“壳资源”贬值,炒壳才会逐步消亡。
强制退市:罚责对等如何能落实
针对南纺股份、绿大地等“罚而不退”个案,《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将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建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在投资者权益保护上,证券交易所将设置“退市整理期”,并明确退市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或通过回购股份等方式,赔偿投资者损失。
比如,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对于这类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原则上交易所要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改革中退市的决定权将被授予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践需要,上交所将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类情况,明确为退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说。
分析人士表示,强制退市可谓是本轮改革的最大看点之一。一方面,欺诈上市不退市、保有“壳资源”饱受诟病;另一方面,也符合重监管轻管制的改革思路。
以万福生科为例,其“绩优股”神话始于2008年,依靠做假账,在上市前三年,虚增销售收入累计4.6亿元;上市后依然恶性不改,圈得4.2亿元。剔除“水分”后,这家本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前后四年半亏损94万元。
在A股历史上,企业为上市造假前仆后继,前有主板臭名昭著的银广夏、蓝田股份,近有中小板情节恶劣的绿大地、南纺股份。专家认为,在罚责对等方面,退市改革仍需要与修改中的《证券法》相配合,才能真正落地。
“像南纺股份这样的企业仅仅几年就虚构利润3.5亿元,造假数量很大,却只罚款几十万元,根子还是在规范、规条跟不上形势。”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指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证券法》首先需要加快修改,其次,还要完善维权诉讼制度,通过集体诉讼和风险诉讼,为保护投资者相得益彰。
严格退市:谁来杜绝垃圾股融资游戏
此前,不乏一些公司利用报表重组的手法,大玩“一二一二”财务游戏,两年连亏后借补贴、并购乃至理财产品,设法逃避连亏三年暂停上市的厄运。仅仅是年尾各地政府财政补助,已屡次让处于退市边缘的ST公司“绝处逢生”。
以2013年问鼎A股“补贴王”的*ST南化为例,其以2.9亿元财政补贴,位居上市公司单次确认财政补贴数量之首。这已是*ST南化2010年获得补贴3.3亿元后,第二次靠补贴避免退市。每到年底,上市公司就在会计操作上各显其能,部分ST公司更上演突击“保壳”。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新规将允许证券交易所对部分指标予以细化。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所拟新增“20个交易日持股低于2000人”作为退市标准。
曾是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新兴市场的A股,如何摆脱“只进不出”的低迷现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退市指标的多元化,是境外成熟市场退市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中国证监会在退市制度改革中,也将促进退市指标多元化作为重要任务,不断丰富、完善各类退市指标。”
事实上,单纯不戴帽、不退市的财务性“保壳”难度偏低,也不利于理顺上市机制。“资本市场是通过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让企业独立在市场上融资,让投资者独立在资本市场上投资,但这么多年来,A股变成了一个以融资为目标的市场。仅仅围绕上市和退市,就诞生了许多利益主体。”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说。
专家认为,新一轮退市改革中,迫切需要通过配套手段,消除规避退市标准的上述变通之策。
短期看,可将补贴等非经常项目从退市计算标准中排除;长远来说,注册制改革仍需提速。“否则,仍将促使个别发行人为让发审委相信其‘能力’,使劲做好上市前财报,上市后放任业绩透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单喆敏说。
(责任编辑: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