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基金”)决定于2014年8月20日开始,对通过长盛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给予转换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
1、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仅针对由本公司旗下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货币基金”)、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添利宝A、添利宝B”)转换转出至其它非零申购费率、且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其它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率维持不变。
除特别声明外,由货币基金、添利宝A、添利宝B转换转出至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其它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也将适用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2、适用支付渠道
本次转换费率优惠适用于投资者通过以下支付渠道在长盛基金网上直销系统购买的货币型基金: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银联在线、汇付天下-天天盈。
3、转换费用构成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因此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率优惠只针对申购补差费,赎回费用无优惠。
4、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规则
投资者通过长盛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银联在线、汇付天下-天天盈支付渠道发起基金转换业务的,原申购补差费率高于0.6%的,申购补差费率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补差费率等于或低于0.6%以及适用于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5、长盛基金今后如对该优惠活动的业务范围和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将及时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长盛基金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办理时间、转换业务规则、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等详细信息可参照2012年1月16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和长盛基金旗下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当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所有。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四、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s@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