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05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嘉合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12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5-06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 2015-05-25
赎回起始日 2015-05-25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合货币A 嘉合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232 00123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嘉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次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不开放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低于1.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
2、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为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包含2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的余额低于500万份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为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2、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
(1)全部赎回
投资者赎回所持的全部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该投资者的当日未付收益
例一:某投资者T日持有本基金份额1万份,T日全部赎回,该投资者对应的当日未付收益为1.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0×1.00+1.50=10,001.50元
(2)部分赎回
投资者赎回部分所持的基金份额时,若赎回成功,其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例二:某投资者T日持有本基金份额1万份,当日赎回5,000份,对应的当日未付收益为0.7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5,000.00×1.00=5,000.00元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日常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徐岱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任毅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联系人:张巍婧
传真:021-62990063
网址:http://www.91fund.com.cn/
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张燕
传真:010-58325300
网址:http://www.jrj.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徐昳绯
网址:http://www.fund123.cn/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3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0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aoamc.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