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 信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关 于 旗下 部 分基 金 调整 停 牌股 票 估值 方 法的 公 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2008 ]38 号 文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 见》 、 《关 于发布中 基协 (AMAC ) 基金 行业股票 估
值 指数的通 知》的指 导意见及 我公司对 停牌 股票 的估值政 策和程 序 ,
经 与托管行 协商, 并 征求会计 师事务所 的意见, 为维护投 资者利 益 ,
我 公司决定 自 2015 年 9 月 15 日起对泰信 中证 200 指数 基金 (代码:
290010 ) 持 有 的 建 发 股 份 ( 股 票 代 码 :600153 ) 、亿利能源 ( 股 票 代
码:600277 ) ; 泰信 中证基本 面 400 指数 分级基金 ( 代码:162907) 持
有的 亿利能 源 (股票 代码:600277 ) 、 重 庆百货 ( 股票代码 :600729)、
航 天电子 ( 股票 代码 :600879 ) 采 用指 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调整 。 待 上
述 股票的交 易体现出 活跃市场 交易特征 后, 将恢 复为采用 当日收盘 价
格 进行估值 ,届时将 不再另行 公告。
泰 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