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专车又出事了。如果保险会说话的话,一定能听到他崩溃的呐喊“滴滴,求放过!”
身在北京的滴滴专车司机罗某驾车送客返程途中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7岁的小李被当场撞晕,后座的舅舅苟先生被撞伤。经诊断,苟先生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该路口没有摄像头,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表示,该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苟先生称,他曾找肇事司机罗某索要赔偿,“但他说让我找保险公司要,最终还是没人管。”
苟先生不得不将司机罗某、肇事车辆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告至法院,该案审理过程中,罗某将其所属的劳务公司及滴滴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而被告5家公司均称不应该承担该责任。
专车撞人责任难辨,保险理赔境地尴尬
虽然法庭上争论不休,但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各位看官先别急着黑,撇开其他不谈,在此事件中,伤者苟先生理应获得肇事车辆投保公司的理赔金,但保险公司不应承担全责。
被撞的驾驶人小李未成年,并且无照驾驶,苟先生明知如此仍乘坐其车辆,两人均应承担事故部分责任。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按理也将在交强险与三责险范围内进行理赔。至少在这个方面,保险公司的理赔相当明确。
但为何苟先生的理赔保险金为何迟迟不下来,这其中,怕是牵扯到了涉案车辆由哪家公司投保的问题。今年以来,滴滴公司在全国多地都遇官司,这些案件背后折射的是网络约车服务在法律层面的定性缺失,合法性、安全性一直难以界定。苟先生的理赔虽能有迹可循,但在滴滴专车服务中,如使用的是非营运的私家车进行营运,车辆一定是以家庭自用投保的。保监会早前发布的文件也提及,类同此类私家车用以营运,保险公司可拒赔。明明出了事,却难获赔款,饶是保险保障再全,也没有伸出援手的余地。
这样的案件苟先生一定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无法承担起责任的话,就算专车再方便,消费者怕也是要闻风丧胆。滴滴前不久才刚拿到全国第一张专车运营牌照,但愿在领先国内同行的境遇下,能将相应的保障做足做全,至少在出险时,能让受害者拿到应得的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