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6日,共有384个再融资项目正在排队,其中,非公开发行项目357例,占比达93%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再融资新政将对部分上市公司盲目过度融资甚至恶意圈钱的现象起到遏制作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投资者投资决策等诸多方面产生影响。总体而言,此项新政符合当前市场发展形势,有利于促进优质上市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金支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日前,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同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从定价基准日、发行股份比例、融资间隔、融资必要性四个角度规范了再融资行为。
引导二级市场回归理性
业内人士表示,从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来看,对非公开发行的冲击最为直接,再融资格局将生变。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无论在融资规模还是融资频率上,都远超其他融资品种,成为上市公司主要的融资手段,一定时期内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非公开发行没有实质性的发行条件限制、审核周期相对较短且可预期,因此造成部分公司的逆向选择行为,即不顾自身业务发展是否需要,先通过非公开融资汇集资金、抢占资源成为某些公司的最优选择。
值得关注的是,非公开发行项目目前也是最多的。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月16日,共有384个再融资项目正在排队,包括公司债1例、可转债14例、优先股2例、配股10例和非公开发行项目357例,其中,非公开发行项目占到总项目的93%。
另外,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正式实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以来,全市场共计通过非公开发行融资6.11万亿元,同期IPO融资规模为2.2万亿元;同时,非公开融资3359次,IPO融资1808次。
业界认为,新规将限制市场再融资规模。对此,中金公司举例进行了说明:以2016年为例,根据WIND统计数据,2016年A股上市公司现金形式的定向增发561次,募资金额总计10755亿元。其中有218次发行股份数量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有129次发行距离前次募资的时间不足18个月,数量上占比分别为39%和23%。假设以新规来规范2016年的再融资行为,由于发行股份数量限制而减少的募资规模为3446亿元,因两次募资时间间隔规定而下降的募资规模为2396亿元,综合考虑这两项新规,2016年A股市场以现金为认购方式的定向增发募资规模将显著下降至5357亿元,仅为原融资规模的50%。
但中金公司同时提出,考虑定增受限后,未来上市公司也可以采用公开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形式来进行融资,因此实际的融资需求下降幅度可能会低于静态的测算。另外,由于新规将采取新老划断形式,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在此列,因此短期的实际冲击也相对有限。
事实上,去年证监会就开始对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进行改革,鼓励一年期市价发行,对三年期锁价发行不断设置标准和门槛。此次调整后,定增全面启用市价发行。
对此,华泰联合风控部副总经理、保荐人代表王骥跃认为,这压缩了原先套利空间,而且“三年期的定增可能会因为这个规则的出台结束了”。
其实,自2016年四季度以来,再融资尤其是定增审核速度已明显放缓。定增项目从审核过会到拿到批文,平均耗时已从2016年前三季度的约81天,增至第四季度的约130天。
市场人士表示,定增尽管是非公开发行,可一旦解禁,这些股份可能流向二级市场,如果规模过大,不利于二级市场的稳定。华泰证券研究所非银行金融行业分析师沈娟表示,再融资新规将减少套利行为,引导定价市场化。对二级市场而言,依赖高折价率来获取定增市场套利的机会将减少,定增市场的投资将更加关注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投资价值。因此,有助于引导二级市场回归理性、回归价值,有助于套利资金回流价值蓝筹投资。
多家上市公司调整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规出台后,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调整了定增方案。
2月17日晚间,兴业证券发布公告,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提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在提交该公告后,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公司对照上述监管要求逐项自查,认为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
应流股份则取消了原本定于2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据悉,应流股份原计划于当日审议《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但证监会于2月17日发布了《实施细则》和有关监管问答,根据上述文件及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需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 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
“目前,公司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进行相应调整。”应流股份称,待修订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审议,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月20日早间,包括博云新材、航天发展、永安林业等在内的多家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定增方案将发生变更。至于调整的原因,均是受到再融资新政影响。
到了2月20日晚间,又有多家公司发布公告。比如,越秀金控表示,公司本次重组方案中的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原定为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预计将会发生调整。但公司同时也表示,目前正与各认购方积极沟通,协商配套融资方案的部分调整事宜。预计上述监管政策变化对公司本次重组方案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另外,针对投资者关注的证监会再融资新政对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影响,多家公司在“互动易”上进行了回应。比如,经纬电材、全信股份、西王股份等均表示,公司再融资方案已获受理,不受新政影响;中潜股份表示,公司的重组方案不涉及配套募资,故新规不会对重组产生影响。而可能受到影响的公司,如华信国际表示,会研判新的监管要求对公司后续资本运作的影响并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