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支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南银[2017]9-11号)显示,浦城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