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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特压片糖果”检出泻药成分:企业回应称假冒伪劣 原代工厂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诉

2020年11月04日 15:05    来源: 中国网财经     凌薇

  中国网财经11月4日讯(记者 凌薇)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知名微商产品“茉特压片糖果”经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广测”检验后,验出包装成份表中未标示的泻药成份“番泻苷B、番泻苷A”。对此,茉特品牌运营方成都熙恩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熙恩美特公司”)发布声明称,“媒体送检的相关样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公司早于该日期与该工厂终止合作;我们多次送检该产品均合格,并没有发现任何违禁成分。”

  但当中国网财经记者要求公司出示合格的送检报告时,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却表示目前并没有最新检测报告 :“公司已经把样品送出,最新检测报告应该本周出来。”截至发稿,成都熙恩美特公司方面并未给记者提供合格的最新检测报告。

  中国网财经记者调查发现,茉特旗下代理商在销售包括“压片糖果”在内的多款普通食品时,对外宣称产品具有“月瘦15-30斤,降低血糖血脂、降低肠道PH、促进肠道细胞生长”等功效,而成都熙恩美特公司声明中所称已终止合作的“工厂”为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前述媒体送检的“茉特压片糖果”的代工生产厂家。据成都熙恩美特公司声明称,双方早在2019年7月28日就已终止合作。

  据中国检察网2020年5月6日发布的案件信息显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已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乐娃娃食品有限公司、彭柱、何权德、沈振宇、梁勇辉、唐阿珍、唐玉明、李流枝、陈杏兴、王道军、林佛群、彭献兵提起公诉;以非法经营罪对李劲松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乐娃娃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彭柱等11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李劲松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物品。

  “茉特压片糖果”检出泻药 原代工厂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诉

  近日,有媒体将“茉特压片糖果”(生产批号:20190728X;生产厂家: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送交第三方检验机构“中广测”进行成份化验,结果检出产品成份表中未标示的“番泻苷B、番泻苷A”。

  对此,成都熙恩美特公司发表声明称,相关媒体送检的产品样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公司早于2019年7月28日与原工厂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合作,并对包装进行了升级替换。

  来源:成都熙恩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天眼查显示,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沈振宇是持股60%的大股东,何权德是持股40%的二股东。

  2020年5月6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案件信息显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乐娃娃食品有限公司、彭柱、何权德、沈振宇、梁勇辉、唐阿珍、唐玉明、李流枝、陈杏兴、王道军、林佛群、彭献兵提起公诉,以非法经营罪对李劲松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广州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乐娃娃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彭柱等11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李劲松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物品。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茉特”品牌运营方成都熙恩美特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0万元,天眼查显示,公司参保人数仅5人。张小利是公司持股99%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彭建国是持股1%的二股东。据茉特官网介绍,成都熙恩美特公司早在2017年就已“深度联合台湾知名上市企业大江生医,共同建立茉特台湾工厂”,并正式推出茉特品牌。

  普通食品宣传“减肥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

  中国网财经记者添加莱特官网显示的微信号,对方自称是茉特成都总公司(成都熙恩美特公司)工作人员,该微信号是“茉特创始人彭婕的零售号”,主要面向零售用户,如果记者加盟成为茉特代理后,可以添加创始人彭婕的微信“主号”。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茉特公司现在升级为茉特集团,旗下有2个品牌,分别是“即刻闪瘦”和“茉特”,这2个品牌分别有自己不同的产品,所有产品都是纯减脂级别的食品,产品是纯植物萃取的,没有任何药物添加成分和副作用,具有“减脂、减肥功效”。

  据介绍,目前“茉特”品牌产品包括“金针菇复合粉”、“能量膳食套餐”和“柑橘复合发酵果蔬汁饮品”3款产品;“即刻闪瘦”品牌产品包括“莓果燃脂奶茶”和“胶原益生菌果冻”,宣称“通过调节肠道菌群,协同人体综合技能遵循科学代谢规律的方法实现快速瘦身的效果,产品瘦身率达100%”。

  据工作人员介绍,“即刻闪瘦”产品目前有“7日闪瘦组合”套餐,包含1盒胶原果冻,15盒奶茶,七天减脂8-12斤;“15日闪瘦组合”,包含2盒果冻,30盒奶茶,高效燃脂15-20斤。

  “即刻闪瘦”官网

  记者向前述工作人员表达减肥意愿后,该工作人员随即承诺“减肥30斤,不到两个月就可以完成。”同时,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推荐“即刻闪瘦”旗下产品“胶原蛋白益生菌果冻”,及“茉特”旗下的2款产品“高良姜茶树花复合饮品”、“FIT桃心软糖”,并称“这三款产品都是食品,‘胶原蛋白益生菌果冻’可以缓解便秘,养护肠道、排毒素效果特别好;‘高良姜茶树花复合饮品’可以驱寒、祛湿气,提高代谢及燃脂速度;‘FIT桃心软糖(又叫茉特小心机软糖)’是针对顽固体质,可以抑制外部热量和糖分的吸收,分解脂肪。”

  记者以加盟代理为由与茉特创始人彭婕零售客服进行沟通

  另一名茉特微商代理在其朋友圈分享韩国进口小心机软糖时称,“能降低血糖血脂、降低肠道PH、促进肠道细胞生长”、“胰岛素分泌减少,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肝葡萄糖释放,加速脂肪燃烧”。

  茉特微商代理在其朋友圈分享“韩国进口小心机软糖能降低血糖血脂”等内容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除非申请了保健食品的批号,否则不能宣称“提升肠道健康、调节肠道菌群”等这样的保健功能。而即便申请了保健品批号,也不能超范围宣传多个保健功能,比如申请了“肠道健康”的保健功能,不能宣传“瘦身”、“美容养颜”等其他功能。

  “没有申请保健功能,却宣称产品有多个保健功能的行为,不符合我国相关法规。”范志红表示,因为对上述产品并不了解,产品所宣传的功能是否真实存在,没有办法具体进行评价,“建议消费者听到这样的说法(宣传)不要太当真;另外,对网络带货、宣传食品功效等方面也应该加强管理。”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则认为,上述产品不具备保健品资格的情况下,又按照保健品的方式和口吻进行宣传,将食字号当成健字号进行宣传,从《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来看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即刻闪瘦”品牌5级代理制度存层级间返利 或涉嫌传销

  前述代理商向中国网财经记者透露,“茉特”和“即刻闪瘦”2个品牌有不同的代理门槛和代理级别。其中,“茉特”品牌有6个代理级别,分别为特约VIP、销售经理、总监、总经理、董事、联创。

  这6个级别代理的加盟拿货金额分别为1580元、5800元、28000元、88000元、20万元、50万元。其中,特约VIP和销售经理没有保证金,总监需交2000元的保证金,总经理需交5000元的保证金,董事需交10000元的保证金。

  茉特微商代理提供的“茉特招商标准和补货门槛”

  前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刻闪瘦”品牌共有5个级别的代理,分别是门槛为3666元的总代、12888元的官方、50000元的合伙人,以及CEO、公司总裁。其中,50000元的合伙人可享首批最高级别合伙人培养名额招募、享受业内品牌百万级别利润、网红IP创业类账号运营打造、最高合伙人专属奖金制度等。

  茉特微商创始人彭婕的零售客服提供记者

  随后,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提供了“即刻闪瘦”品牌代理的拿货价格和奖励政策等宣传资料,并强调,返利政策仅限于“即刻闪瘦”系列。

  “产品套餐价格表”显示,“胶原益生菌果冻”、“莓果燃脂奶茶”2款产品的零售价格分别为168元/盒、49元/杯;总代价格分别为120元/盒、26元/杯,门槛均为3666元;官方价格分别为100元/盒、22元/杯,门槛均为12888元;合伙人价格分别为75元/盒、18元/杯,门槛均为50000元。

  该工作人员还给记者提供了“奖励政策”明细,包括统计推荐奖、团队奖、CEO加权分红、总裁大盘分红。

  其中,在“同级推荐奖”中,“合伙人”推荐同级可获得10%的直推奖金和5%的间推奖金,并享受直推时5%的补货返利。在“团队奖”中,月销量3万元的可获得3%奖励,奖金900元;月销量6万元的可获得4%奖励,奖金2400元;月销量9万元的可获得5%奖励,奖金4500元;月销量15万元的可获得6%奖励,奖金9000元......月销量500万元的可获15%奖励,奖金750000元。

  此外,直推10个“合伙人”级别代理即可成为公司“CEO”级别代理,成为“CEO”级别代理后,可享受团队达标分红,“CEO”级别代理当月团队业绩达50万,可享受2%分红。直推5个“CEO”级别代理可升级为“公司总裁”,成为“总裁”季度业绩达标后,即可享有公司季度“大盘分红”,“总裁”季度业绩500万元可享有公司“大盘季度业绩分红3%”。

  茉特微商创始人彭婕的零售客服提供记者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中国网财经采访时表示,“按照上述的代理层级来看的话,应该是有非常大的传销嫌疑。但具体是否利用法律法规盲点进行规避、打‘擦边球’,还要国家的有关部门进行取证,如果有完整的证据链的话,这块应该是涉嫌违规传销。”

  记者调查发现,“茉特”和“即刻闪瘦”两大品牌分属两家企业:“茉特”属于成都熙恩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即刻闪瘦”属于四川嘉贝恩商贸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四川嘉贝恩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旺旭德敦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石能知、张成义各自持股50%。2020年9月15日,四川嘉贝恩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旺旭德敦是该分公司的负责人。

  四川嘉贝恩商贸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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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特压片糖果”检出泻药成分:企业回应称假冒伪劣 原代工厂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诉

2020-11-04 15:05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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