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那具体来说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都是哪些呢? [2007-09-12 17:00:00]
[屠光绍]交易所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主要有这么几类:一个是基金公司;还有证券公司的代客理财;还有社保基金,当然我们也在协调,据我们所知道的情况,保险公司对公司债市场也表达了很高的兴趣,希望通过我们下一步的协调,保险公司也会进入这个市场当中;还有一个就是商业银行,当然,到目前为止现在只有邮政储蓄银行是可以在交易所市场的,下一步我想商业银行作为一个市场的参与者,我们认为它对公司债市场也会有迫切的需要,我们也会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在现有机构投资人的基础之上,希望再进一步解决保险公司进入公司债市场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商业银行回交易所市场进行公司债的交易。反过来,我们觉得如果公司债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话,交易所市场参与主体也要能够非常方便地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只有这样,两个市场形成互联的情况才能够真正达到。 [2007-09-12 17:00:19]
[主持人]那么投资者参与投资的过程当中有什么特殊的方式吗?[2007-09-12 17:04:51]
[屠光绍]我想所有的投资人无论是机构投资人还是个人投资人,持有一部分债券是他的投资组合方面的需要。俗话说“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通过它的股票、债券(不同的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以及公司债),包括也会有一些金融衍生品,这些都会形成一个组合,这也会达到一个刚才所说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良好比例搭配。具体对机构投资人而言,机构投资人对公司债的需求我认为是有非常大的需求的。为什么呢?因为在机构投资人的投资组合里面,保持一定的债券既有利于平衡他投资组合的需求,又保留了比较好的收益,同时在流动性方面对于调整机构的头寸和负债以及投资结构方面也是很好的工具。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机构投资人可能天生就会对公司债市场有所偏爱。 [2007-09-12 17:05:14]
[网友传说中的招行]请问屠主席,现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速度很快,主要原因是供应不足,那么为了增加供应,是否应该优先让房地产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为市场提供足够的供应,就象国家调控猪肉一样,增加供应才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好办法。房地产公司发行公司债后,可以利用这笔资金为市场增加大量的供应,大量供应之下,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当然可以改观,屠主席认为如何?[2007-09-12 17:07:55]
[屠光绍]其实在回答他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可以有一个更基础性的问题要回答,就是你如何做好市场的供求平衡,这是一个市场的最基本的原理。市场一定要有供求平衡,当供大于求的时候无论是什么市场,猪肉也好、房子也好还是股票也好、债券也好,供大于求的时候会影响它的价格;反过来供不应求的时候也会影响它的价格。所以市场最基础的一个原理就是如何达到供求的均衡,当然,这是我们所说的理想状态,因为影响供求的因素都各不相同,尤其这个市场有的信息又不对称,所以从一定道理上讲供求的平衡是相对的,供求的不平衡反而是绝对的。但是就在这个不平衡的过程中由市场自身,无论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进行调解,再加上宏观的一些调控,在这个方面可以促进供求的平衡,我认为这是无论什么市场都要追求的一种状态。[2007-09-12 17:13:35]
[屠光绍]具体说到刚才的房地产问题,现在我们也注意到了,在我们将要准备发行公司债的上市公司当中,也有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想发公司债,我觉得这个实际上就说明了房地产公司如何通过新的渠道筹措资金来满足它下一步发展的需求。现在从准备发行公司债的公司里面看到了这个现象。当然,我想将来不仅是房地产商,如果这个公司债市场渠道建立起来,逐步发展起来以后也会对其他行业的公司满足满足他们的筹资需要。[2007-09-12 17:15:00]
[网友]在公司债制定行业标准的过程中,关于公司债证监会是否会与保监会进行沟通? [2007-09-12 17:15:25]
[屠光绍]他为什么会提这个问题呢?我想是这样的。目前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债券市场有一个规定,这个问题和我前面说到的问题有关系,就是说“保险公司只能投那些有担保的企业债”。而这次公司债的试点里面没有强制担保,这就使得有些保险公司不能买无担保的公司债,这就是我们刚才所回答的,我们现在正在和保监会进行协调,我们也看到了他们积极的态度,也就是说通过我们的协调将来保险公司也可以投资公司债的市场,通过完善他们的规定,尽管没有担保,也可以把公司债作为他们投资的品种。 [2007-09-12 17:15:50]
[网友 KKKKDKKDK]发行公司债券必须进行评级,请问证监会在信用评级方面有什么要求?[2007-09-12 17:18:36]
[屠光绍]这位网友也注意到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了信用评级。因为公司债这个市场的发展需要很多方面配套的基础设施,包括一些配套的办法,其中一个就是信用评级。因为越是市场化,越需要社会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够及时跟上。我们在八月份的时候发布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我们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条件、人员的条件、评级程序、评级规则包括评级监管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这也会为将来的评级公司更好地参与公司债市场的评级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007-09-12 17: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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